一份让梦想起舞的报纸
2022-09-17 08:37:0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陈宜森
 

  图为陈宜森(右)为做好法庭宣传工作,正在向商河法院玉皇庙人民法庭庭长郑元东了解法庭情况。照片由作者提供

  时间如流水,悄无声息在指尖淌过。不知不觉间,我们法院人的精神家园《人民法院报》即将迎来她30周岁的生日!这是一件多么值得庆贺的事!感恩遇见,感谢支持,感谢这份报纸与我携手同行30年!我在人民法院工作30多年,这份报纸让我得以与新闻为伴,与散文同行,帮我实现了一位乡村法官梦寐以求的作家梦!

  1988年3月,我开始在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殷巷人民法庭工作。异常简陋的办公室里,刊物极少,文化生活极度匮乏。那时我就想,如果手头有一份法院人自己的报纸,那该有多好!没想到,4年后的国庆节,《人民法院报》创刊了!

  最初的《人民法院报》是以信封的形式邮寄到各法庭的。当我从信封中抽出第一张散发着墨香的报纸时,那种如饥似渴全版通读的状态,我至今记忆犹新。那个年代,法律报刊相对较少,一份法院人自办的报纸,就是一份独有的法律食粮,同时也是我们法院人的精神家园。对于我这个在法庭刚工作4年的乡村法官来说,这份报纸就成了指导我办案的“无声老师”,她让抽象的法律形象化、具体化。通过认真学习和钻研,我的办案能力越来越强,并于1995年1月被县法院任命为助理审判员。独立办案十年间,我处理案件1000余件,上诉无发改,调解结案率为58%,这些都是“无声老师”帮助的成果。

  在基层法庭工作16年之后,我开始负责网上立案。不外出办案了,有时间和精力了,于是,我沉下心来,根据《人民法院报》上“法官手记”的写法,开始着手写法庭故事。由于有一定的写作基础,有丰富的法庭工作经历,加之对法庭工作的热爱和执着,凝结着我法庭心路历程的处女作《梦飞法庭》发出后第六天即刊登在2004年6月28日的《人民法院报》“法官园地”栏目。

  这篇文章的发表,在济南法院系统引起了强烈反响,也更激发了我的写作热情。此后,我一发不可收,在《人民法院报》发表的文章越来越多,也不断推进商河法院的宣传工作走在全市法院前列。用心挖掘,及时采编,发稿迅速,在宣传工作全面开花的同时,我的散文写作也进入了高峰期。《乡村法庭十六年》《收获时节》等一些高质量的新闻和文学作品陆续刊登在《人民法院报》的一版和其他版面。2004年,我被山东省青年作家协会吸收为会员,2006年,我成为该协会理事。2019年,我正式出版《天平追梦》《法庭故事》两部作品集。

  可以说,是《人民法院报》开启了我梦想的航船。因为我从小就想当一名乡土作家,弘扬人间正气,书写人间悲欢。如果没有《人民法院报》的引领,我哪能有这样的成就?

  我心仪的《人民法院报》,每天都在传播着法律的种子;每天都在铺陈着阳光下的正义;每天都是涤荡阴霾的法治力量,她用丰富的版面内容,奏响着法治中国的最强音,是我每天必享的滋养大餐。

  30年来,我与《人民法院报》的情缘与日俱增,由一名普通的读者,上升到积极的投稿者,继而成长为基层法院的一名宣传骨干,成为市作家协会的会员、县作家协会副主席。这些角色的变化,都源于《人民法院报》的感召和牵引,所以,我和她的感情也在持续不断的交流中恒久固定,此情不改,珍爱终生!

  我衷心祝愿《人民法院报》越办越好、越办越精彩!

  (作者系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宣传办副主任)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