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可依!
“黑中介”“甲醛房”“二房东”跑路、哄抬租金……9月1日全国首个规范住房租赁的地方性法规《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正式实施,租房人遇到这些“坑”将有法律“撑腰”!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明确了出租住房的条件要求,从首都安全的角度,对于治安、扰民等问题加强监管。那么什么样的房子不得出租?
“群租房”“甲醛房”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被严格限制。
条例规定:
出租房屋应符合建筑、治安、室内空气质量等安全规定和标准,具备供水、供电等基本居住条件。
出租房屋应以原规划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打隔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起居室不得单独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人均使用面积和每个房间居住人数应符合相关规定。
住房租赁企业对租赁住房进行装修装饰的,应当征得所有权人同意,并遵守室内装修装饰相关规定和标准,保障租赁住房安全。
针对利用居住小区房屋经营短租带来的治安、扰民等问题,条例规定,本市对按日或者按小时收费的短租住房实行区域差异化管理,首都功能核心区内禁止出租短租住房。
租房人遇到“二房东”卷款跑路、“黑中介”、长租公寓“暴雷”等情况,不仅自身利益受损,还会浪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条例针对这些问题,在制度层面做了哪些设计?
“个人二房东”纳入监管;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要求;对金融机构发放租金贷款以及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做出规定。
条例针对“二房东”整治问题条例规定,个人转租住房超过规定数量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明确法律责任。
条例针对“黑中介”问题条例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提出规范从业要求,规定其不得开展住房转租经营业务,不得赚取租金差价。
条例针对长租公寓“暴雷”问题,条例明确,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单次收取租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租金,超收的租金应当纳入监管;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并按照规定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此外,对金融机构发放租金贷款以及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发放贷款的频率作了规定。
“租金猛涨”无疑是所有租房人不想遇到的场景。如果遭遇哄抬房租,房租上涨过快怎么办?
租金上涨过快可采取干预措施。
条例规定:
住房租金明显上涨或者有可能明显上涨时,市政府可以采取涨价申报、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涨幅等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租金水平,并依法报国务院备案。出租人拒不执行价格干预政策的,将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租金差价,不得通过哄抬租金、捆绑消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
权益得不到保障,租房没有安全感?条例这样规定!
不得采取停止供水、供电等方式,提前收回租赁住房。租房需进行合同网签,网签和备案的租赁合同不但受法律保护,还可以享受到各种为租赁赋权的公共服务。
条例规定:
不得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以及其他故意降低服务标准等方式,或者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强迫承租人变更、解除住房租赁合同,提前收回租赁住房。
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出租住房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的不动产权属证明,有权知悉住房装修情况,并实地查看住房。出租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查看住房。
9月1日起,中介和长租公寓将通过全市统一建设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完成租赁合同网签,自动提交登记备案。网签和备案的租赁合同不但受法律保护,还可以享受到各种为租赁赋权的公共服务。
来源:北京日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文字整理 韩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