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厂房租赁引争议 现场调解化纠纷
2022-10-13 14:24:1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希玉
 

  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团队法官助理李国丰与民四庭法官肖倩,因三件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来到东昌府区嘉明开发区某厂区内,现场勘察涉案厂房租赁状况,并通过释法明理、悉心调解,成功化解三起案件。这是聊城中院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的一个镜头。

  据了解,两家企业因厂房租赁合同引发争议,双方互不相让,你诉我来我诉你,本诉反诉不间断,打完一审打二审,上诉期间又起诉,矛盾越来越激化。原告诉被告厂房漏水、并要求返还租金及押金,被告诉原告违约须恢复原状、并要求支付违约金及电费,一份租赁合同引发三起纠纷。

  聊城中院速裁团队法官助理李国丰与民四庭法官肖倩收到案件后,仔细向当事人了解案件的前因后果,通过诉前调解、法庭调查和电话沟通等方式,多次向当事人释法明理,但双方情绪激动、矛盾较大,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为更加深入了解案情,妥善化解纠纷,两名办案人员遂于近日一起来到案涉厂区,实地勘察租赁厂房搭建状况,并促使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协商。通过现场勘查和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办案人员向当事人多角度阐明利弊,力争以和谐圆满的方式解决双方间的矛盾纠纷。

  办案人员求真务实及为群众着想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尊重,最终双方同意以5万元化解纠纷,并保证一周内将钱款支付到位,互不追究责任。双方确定调解方案后,办案人员为当事人现场书写调解协议,双方欣然接受并签字盖章。经过办案人员的耐心沟通和实地调解,上诉的两起案件一起调解、一起撤回起诉,在基层法院尚未开庭的一审案件一并撤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办案人员表示,三起案件共同化解,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更让双方企业摆脱了诉累,将更多的精力用于生产经营,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以实际行动服务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温度和力度,从而促进了“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