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涉老巡回法庭,积极探索适老化司法新路
2022-06-07 10:04:2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扬凡
 

  设立涉老年人巡回法庭,专门受理涉老案件,积极探索适老化司法服务和保障新方式、新路子,充分体现了司法的温情,很有必要。

  日前,河北省涉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和民政局等单位,组建了全省首家“涉老年人巡回法庭”。该法庭专门受理65岁以上老人的民事、刑事案件,以多元化解机制为依托,上门受理、巡回调处,畅通老年群体维权通道,落实老年群体司法救助,注重对老年群体特殊利益保护和精神关爱。

  笔者认为,设立涉老年人巡回法庭,专门受理涉老案件,积极探索适老化司法服务和保障新方式、新路子,充分体现了司法的温情,很有必要。

  2021年11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明确了普法宣传、打击犯罪、完善监护和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在此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发布《关于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因此,探索建立符合老龄化需求的适老化诉讼,完善涉老案件办案模式是应有之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老龄化速度的加快,我国涉老案件不断增多。但一些涉老案件由于流程繁琐等多种原因,使老人的权益不能得到及时保护。我国现有的诉讼制度体系是基于非老龄化社会而建构的,而老年人具有特殊脆弱性和依赖性,老年人口由于生理和身体机能的衰减,产生了相较年轻人更强烈的特殊诉讼制度需求。

  要探索建立有特色而行之有效的适老化诉讼制度。鉴于老年人维权案件具有特殊性,应探索设立老年人维权案件的专门法庭,并设置专门的组织程序和审理规则,以便利高效处理老年人纠纷。建立办理涉老案件的专业队伍,进一步完善老年人案件专业化办案模式,做好打击犯罪和维护权益的双保护;加强涉老办案保护机制,包括探索涉老案件提前介入机制、针对民间矛盾引发的涉老刑事案件适当引入调解机制、针对老年被害人的特点构建多元化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等。

  建立健全便老惠老司法服务机制。涉老巡回法庭不但方便涉老案件的受理,而且使审判更专业更规范。通过定期开展下乡、进村、入社区的巡回司法服务工作,将普法教育和解纷机制相结合,针对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赡养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强化服务理念和意识,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利用数字化手段,建立便民利民的诉讼服务设施,方便老年人获得诉讼服务指导和帮助,建立老年友好型诉讼服务机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简化救助程序,巩固老年人法律援助长效机制。

  涉老巡回法庭以多元解纷机制为依托、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抓手、严惩涉老犯罪为防线、巡回审判为驱动、司法宣传为途径,努力提供更优质、高效、便捷的适老诉讼服务。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协调联动、紧密配合,进一步健全涉老矛盾纠纷联动化解体系,加强沟通对接,注重联动协作,切实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提供有力服务和保障。

  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事关国家发展全局和亿万人福祉,只有建立起符合老龄化需求的法治环境,才能切实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老年是人生的重要阶段。为老年人“有尊严、有价值、高质量”的晚年生活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是人民法院的应尽之责。设立涉老年人巡回法庭,积极探索适老化司法新路子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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