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2-04-15 09:44:0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胡建福
 

  人民法院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力量,要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的理念,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从政治高度、信用维度、创新力度、司法温度四方面,努力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走在前、作表率。

  坚持党的领导,坚守政治高度。人民法院作为保护中小企业、办理破产等事项的牵头单位,要按照党委统一调度,与其他责任单位协同配合,实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要坚持“党委主导、政府主抓、法院主责、各方推动”原则,构建府院协调机制,做到成员单位资源共同分享、难题共同研究、问题共同化解。破坏营商环境的刑事犯罪案件通常具有共犯人数多、案情错综复杂等特点,要充分依赖党委总体协调,在审判各环节得到相关部门的有力支持,为案件提审、开庭开辟绿色通道,排查隐患风险,共筑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确保审理顺利推进。

  遵循市场规律,维护市场信用。良好的信用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基础与核心,人民法院应当适应市场法则,重塑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要以非诉方式修复市场信用,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借助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社会调解力量,成立矛盾纠纷治理中心,依托与工商联等组织的诉调对接机制,织密诉前调解联动网,为重新遵守合意的失信者提供机会。要以正向激励方式修复市场信用,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对积极履行债权债务的企业,由金融机构予以认可,并调整企业信贷分类,积极修复企业信用。要以失信惩戒修复社会信用,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依法启动信用惩戒机制,进一步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释放市场主体创新活力。

  持续改革升级,加大创新力度。要创新观念,积极推动被动司法向能动司法转化、由诉后介入向诉前引导转化、由单向司法机制向府院联动变更。要创新模式,打通“执转破”程序壁垒,实现人员、职责、审查直通,助推“生病”企业焕发新生。组建破产审判庭,量身打造涉金融纠纷案件、服务物流园等专业化审判团队,提升涉企案件审理水平。要创新管理,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周例会、月讲评机制,将干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调动工作积极性。

  优化服务质量,彰显司法温度。人民法院要切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实践,努力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成色更足、更可持续、更有保障。要打造便民平台,全面开启疫情防控网上立案、云上开庭、网络财产查控等办案新模式,非常时期担当非常之责,关键时期尽到关键之力,司法便民不停歇。要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坚持“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办案原则,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涉企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快审快结,或引导当事人协商选择非诉方式,切实降低企业诉讼成本。要开展人性执法,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贯穿于审理全过程,坚决杜绝超标的查封、乱查封,尽最大可能保护企业运营价值,增强企业造血功能。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