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司法大数据 加强法院队伍应急处突能力
2022-04-14 10:45:2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锐
 

  人民法院依托“智慧法院”赛道,以数字方式推动提升法院队伍应急处突情境预见力、研判洞察力、决策决断力建设,有必要建构相关“数智支持”系统,并以虚拟现实技术辅助风险情境化认知为起点、循序渐进地推进对相关“数智支持”系统应用技能的培训,以全面提升法院队伍应急处突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扎实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提高包括应急处突能力在内的七种能力,对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挑战,要做到心中有数、分类施策、精准拆弹,有效掌控局势、化解危机。《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也提出要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应急处突能力是法院队伍必备的重要能力之一,是司法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提升法院队伍应急处突能力建设,加强法院干警对紧急事态与突发事件的情境预见力、研判洞察力、决策决断力,可以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与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稳定,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

  一、加强应急处突的情境预见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不断提高应急处突的见识和胆识,对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挑战,要做到心中有数。一切风险中以“未知的未知”(既不了解可能发生什么风险,也不了解发生概率与后果严重性)为最。剖析近年来发生的以法院干警为受害者的一些恶性事件,可以发现,在立案信访、审判执行工作中,法院干警可能会面临各类突发风险事件:扰乱庭审秩序、人身攻击法官,暴力对抗执行、破坏财产、戕害自身,庭外故意伤害干警,押解中罪犯逃脱……对此,广大干警必须大力提升风险意识与认知能力,增强对紧急事件与突发风险的情境预见力。

  传统上,针对法院队伍应急处突能力的主要培养方式在于专题授课或案例教学,以间接经验与抽象概念的单方传输为主,但缺乏直觉式、浸入式、交互式经验的供给。康德指出:一切知识都从经验开始。体验式学习(Experiential Learning)理论也认为,学习是一个始于具体体验又终于具体体验的循环过程。由此,笔者认为,可以利用虚拟现实技术(VR)、增强现实技术(AR)等,以典型突发风险案例为主线,分设诉服立案、当庭审判、协助执行、罪犯押解等不同场景,通过仿真故事情节设置,让干警在虚拟现实环境中与情境互动,以获得应对突发事件的具体体验、直观知识与深刻经验,从而帮助他们提升应急处突的情境预见力,增进干警在危及情况下自我保护的意识。需要指出的是,数字化培训中利用虚拟现实技术等构建的情境是一个具有高度包容性的复合式开放系统,可伴随社会问题显露与司法实践发展持续增加改进。

  二、加强应急处突的研判洞察力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增强驾驭风险本领,健全各方面风险防控机制,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矛盾。为此,广大干警要保持清醒头脑,不墨守成规,不搞教条主义,尽可能把风险和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掌握工作主动权。预防是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应急处突方式。“上医治未病”,要从源头防范突发风险事件,必须重视对风险源头的辨识与把握,在数字时代则要求我们充分利用司法大数据等各类数据集,挖掘事件关联度、追溯事件来源、研判事件发生的源头与动向。在这方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我们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成功范例,人口数据、迁移数据、社区电力大数据等为监测传染源、人流规模以及社会舆情提供了不可或缺的信息文本。

  当前,提升法院队伍应急处突研判洞察力,就要做到善用“数智支持”。一是要高度关注与检察、司法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实时信息共享与数据监测,从而为评估风险点、风险人群、突发事件提供数据支撑和重要参考。二是要充分利用新型信息技术,构建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优化整合公检法司、政府部门、专业机构、网络舆情等多方面监测渠道,提高评估监测结果的准确性。三是要借助人工智能技术与深度学习模型对涉诉涉法事件进行因果关系或相关性分析,鉴于当前重大风险与其他社会因素常呈现出多因一果、一因多果的复杂关系,有必要通过信息技术建构起具有一定精确度的逻辑研判模式,辅助提升人力研判的准确性,切实做到辨识风险源头、防风险于未然。

  三、加强应急处突的决策决断力

  应急决策为非程序化决策,其过程往往无常规可循,法院干警要在突发事件中“精准拆弹”,必须大力提升应急处突决策决断力。当前,通过采集历史突发事件应对档案材料、典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知识库等建构基础数据库,同时吸收多源异构动态互联网数据资源等多渠道信息,进而通过组合技术全方位挖掘、深入剖析相关信息数据,可以自动生成多样化的决策方案,甚至可以综合评估决策方案的质量,为决策者优选方案提供思路。亦即,智慧赋能应急处突决策在技术层面已成为可能。

  由此,加强法院队伍应急处突决策决断力建设,必须充分认识到传统决策模式下的信息有限性与决策者有限理性等弊端,推动决策模式由传统的经验判断模式向数字时代的数据驱动模式转变。一是要构建涉法涉诉突发事件决策辅助系统,辅助生成优选应急决策方案,供法院干警选择。二是通过算法设计形成应急决策框架与决策者行为框架,在赋予法院干警一定程度的应急举措裁量权的同时,提供行为偏离预警提示,使干警明确其行为的法治红线与合理度底线。三是通过决策辅助系统反馈,收集分析干警行为模式、心理状态等,从而在必要时提供适度心理干预,保护干警身心健康。

  总之,应急处突能力既是对法院队伍的政治要求,又是一种素质本领,全体干警不仅要从政治高度严肃对待,也要从具体能力层面精准把握。人民法院依托“智慧法院”赛道,以数字方式推动提升法院队伍应急处突情境预见力、研判洞察力、决策决断力建设,有必要建构相关“数智支持”系统,并以虚拟现实技术辅助风险情境化认知为起点、循序渐进地推进对相关“数智支持”系统应用技能的培训,以全面提升法院队伍应急处突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扎实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