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易的五年之约
2022-03-09 19:20:4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老沈啊,你有钱都不还人家,你还有点人味吗?”这是虎年央视春晚小品《还不还》中女主角对男主角的灵魂拷问,男主角最终在妻子和亲朋的共同“声讨”下,幡然醒悟,决定把所有欠债都还了,摘掉“老赖”的帽子,重拾诚信。

  这部小品的场面让人啼笑皆非,但更发人深省,教人向善,不禁让我想起上个月初刚彻底了结的一起执行案件。

  “周法官,今天付完这4万元赔偿款就彻底结案了,感谢这五年来你对我的信任!”2022年1月4日下午,老易和往年一样,带着现金如约而至,履行自己五年前的承诺。

  “老易,你是一位有担当讲信用的父亲,值得信任和尊重!”我认真地说。

  事情还得从2015年说起,小易是老易的独子,驾驶电动车不慎将李某撞成三级伤残,经交警认定小易承担主要责任。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不成而对簿公堂,经法院判决,小易应向李某赔偿交通事故责任款218589.5元。判决生效后,因小易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李某遂于2016年3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被随机分配到我名下。

  收案后,我一方面电话联系小易,打算传唤他来法院谈谈还款之事,可接连几天都无人接听;另一方面对小易名下财产进行详细查询,仍然一无所获。当我将现阶段的执行现状告知李某时,他脸上写满了失望。

  为保障李某的胜诉权益,我决定上门执行。根据判决书上写明的地址,我找到了小易的所属村委,经打听得知小易已外出务工,家中只剩其父母居住,一家人的收入来源主要是靠小易的父亲老易在集镇菜市场卖猪肉。

  现在看来,想让小易主动履行赔偿款的难度很大,最优解决方案是劝说小易的父母帮他一起履行。

  打定主意后,我请村干部做向导,很快就找到了老易的猪肉铺子。为不影响他做生意,我与他简单聊了几句,互相留了电话,并约好第二天下午3点到当地的人民法庭面谈,随后便离开了。

  第二天下午2点40分,我从市区赶到了镇上的人民法庭,老易已等在大厅了。当时我心中便想“老易能早到,说明有意解决问题,案子有希望了!”

  我把老易请进了约谈室,给他递上一杯热茶,便与他聊了起来。谈话之初,我没有直奔主题,而是拉拉家常,了解一下他们家的基本情况,一来可以让老易放轻心态,二来可以为接下来的调解工作打基础。

  “小易此前已铸下大错,再枉顾法院判决就是错上加错!他才23岁,可不能年纪轻轻就当了‘老赖’呀。”我慢慢将话题引入正轨。

  “唉!我这个不争气的儿子是指望不上了。养不教,父之过,儿子做了糊涂事,做父亲的总得为他托底。”老易长叹一声,无奈的说。

  “你打算怎么做?”我试探性地问。

  “不瞒你说,我们家就算不吃不喝,一年也只能攒下几万元,我昨晚在家合计了,如果李某同意减免几万元,我尽量在五年内付清。”老易眼神坚定的望着我。

  一边是三级伤残的受害者,一边是诚心诚意替儿还债的老父亲,我分别与双方沟通,征询执行和解的意见,双方欣然答应。眼看离成功越来越近,我很高兴,决心要做好这次调解工作。

  2017年6月的一天,李某和老易按约定时间来到我院的调解室,因事前已与双方经过了充分沟通,李某对老易的家庭状况也有了一定的了解,虽然双方就赔款金额及付款时间协商了较久,但整个过程还是很顺利。

  当天下午,双方达成并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李某同意老易代其子小易赔偿款共计16万元,分五年还清,2017年至2020年每年的12月30日前分别偿还3万元,2021年12月31日支付剩余4万元,其余款项自愿放弃。

  “周法官,感谢你所做的调解工作,我一定会信守承诺,按时还款。这份协议不仅是我对李某的承诺,也是我与你定下的五年之约!”老易在调解室门口握着我的手说。

  从2017年开始,老易五年如一日,每年的12月31日前后几天定会将协议约定的钱款如数付清,从未拖欠分毫。

  众所周知,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于诚信之人,最高奖赏是公众赞美,最大收获是问心无愧。呼唤诚信,拥抱诚信,让生活因诚信而更加多姿多彩!

  (讲述:江西省袁州区人民法院周垚,整理: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廖诚伟、李玉卿)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