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办案的往事
2019-07-23 09:16:0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宝鸣
图为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原江苏省赣榆县人民法院城头人民法庭的两名干警正准备骑自行车下乡办案。
  1991年,我初到江苏省赣榆县人民法院欢墩人民法庭工作时,全庭办案的交通工具,仍还是人手一辆不同型号、半新不旧的自行车。法庭管辖的面积不算大,三个乡镇两百多平方公里,但当时的审判工作强调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平时案件的立案、送达、调查、调解,甚至开庭,大多要在当事人所在的乡村或家中进行,一天下来我们经常要跑好几十里路。

  自行车作为代步工具,骑起来便捷,机动性强,辖区内的道路四通八达,没有到不了的地方。但是乡间都是沙土路,骑车下去,常常是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夏季在35、36度的高温下骑行,衣服上泛起片片白色的汗渍;冬季迎着刺骨的北风上坡,两条腿像灌了铅,猫着腰蹬得气喘吁吁。遇到泥泞的乡村小路,有时还得扛着自行车走上一段。

  一次,我和书记员小吴一前一后正在路上骑行,我的自行车后轮内胎被扎破了,前面的小吴因为逆风没有听到我的喊声,闷着头一直往前骑,等他发现时,已经下去十多里地了。还有一次,我和小吴正在狭窄的公路路边正常骑行,对面的一辆大客车超车时迎面向我们冲来,我俩连忙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双双摔进了公路旁的路沟里。

  骑车办案,有时真的很累,即便如此,大家从未抱怨过。每个人的自行车都很破旧,不是经常掉链子,就是车闸不灵,小吴的自行车更是只能蹬半圈,能有一辆骑起来舒适的新自行车是大家的共同期盼。

  第二年,我们法庭率先添置了两辆极为时尚的“五羊牌”山地自行车,我和小吴两人从市里的商场直接骑回了法庭。尽管到法庭时已经夜幕降临,大家望着新坐骑心里还是都乐开了花。后来,我们还在每辆车子上镶嵌了一块“人民法庭”的车牌,这车子不管走到哪儿都十分醒目。

  那个年代,自行车伴随我们走村串户办案、执行,解决纷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晨曦里、夕阳下,田间地头的小路上留下了我们身着制服、头顶国徽、肩扛天平、带着大提包骑车前行的身影,也留下了一道道长长的车辙。闲暇时,我和小吴还设想要骑着自行车转遍全县7个法庭,组织一次法庭间的自行车长途赛……

  转眼近30年过去了,现在法庭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有了极大的改善,干警们下乡办案配备了专门的警用车辆,平时上下班也都能坐上自己的私家车或电瓶车,很少有人再骑自行车了。办案交通工具的变化,体现了祖国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巨大变化,也见证了一代代法庭人为人民司法的奋斗足迹。

  (王宝鸣为原江苏省赣榆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现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退休干部)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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