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最高检2日通报,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万人。
最高检统计显示,2019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分别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3.9万人、5万人、4万人。2021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人数虽有所回落,但是总体上仍在高位运行。
与此同时,与之关联的网络黑产犯罪增长较快,主要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偷越国(边)境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等。
其中,去年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近13万人,同比上升超8倍,位居各类刑事犯罪的第3位(前两位分别为危险驾驶罪、盗窃罪),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上的第一大罪名。
此外,为上游犯罪分子转移诈骗资金等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组织人员到国外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等的偷越国(边)境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也增长较快,去年起诉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04%、281%、64%。
从诈骗形式看,“幌子”花样繁多、欺骗性强。电信网络诈骗涉及日常生活诸多领域,打着投资理财、情感交友、网络购物等“幌子”实施诈骗的占50%,其中,投资理财类诈骗位居首位,占26%。传统诈骗手段花样翻新,新型诈骗手段不断出现,各类诈骗手段交织运用,迷惑性强、危害性大。
最高检指出,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源头行为。犯罪分子通过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注册手机卡、银行卡,作为诈骗犯罪的基础工具;或利用这些信息对诈骗对象进行“画像”,实施精准诈骗。
办案还发现,有不少行业“内鬼”泄露个人信息。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内鬼”500余人,涉及通信、银行、保险、房产、酒店、物业、物流等多个行业。被告人多为层级较低工作人员,也有部分离职人员,泄露的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数量大,部分属于个人敏感信息。
最高检表示,检察机关坚持依法从严,加强全链条惩治,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聚焦重点领域、新型手段、特殊对象,加大力度打击刷单、直播、网络游戏、虚拟币投资诈骗,以及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实施的诈骗。依法惩治为诈骗犯罪“输血供粮”的各类网络黑产犯罪,深入开展“断卡”行动,从严惩治行业“内鬼”非法泄露个人信息以及利用虚拟币为诈骗分子“洗钱”等行为。
最高检还提到,坚持将惩治重点放在犯罪集团、犯罪团伙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骨干分子、贩卡团伙、职业“卡商”、行业“内鬼”上。针对年轻人尤其是在校学生沦为犯罪“工具人”、诈骗犯罪帮凶的情况,坚持以教育、挽救、惩戒、警示为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联合教育部制发典型案例,引导增强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