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辉煌,砥砺初心奠基业;筑梦新程,众志成城向未来。
刚刚过去的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这一年,中国共产党迎来百年华诞,100年来,中国共产党人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开辟了伟大道路,建立了伟大功业,铸就了伟大精神,赢得了伟大胜利,在历史坐标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印记。这一年,新的号角吹响,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见微知著,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开拓奋进,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正续写新的荣光。
过去的一年,也是人民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年。全国各级法院不忘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奋勇前进,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奋力推进新时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亮点纷呈。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法治思想领航法治中国阔步向前,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和厉行法治、奉法强国的坚定意志,为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
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是保证法律有效实施的重要力量,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永葆政治本色。过去一年,人民法院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紧密联系实际,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就是要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真正转化为司法理念。一年来,人民法院始终以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出发点,在刑事审判领域,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确保案件处理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在民事审判领域,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要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司法裁判惩恶扬善功能,让全社会充满正气正义;在行政审判领域,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维护涉诉群众合法权益,服务法治政府建设。人民法院不断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新成效,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显著优势。
真学真信笃行,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中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只有坚持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才能牢牢把握司法工作的正确方向。一年来,人民法院以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抓手,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紧扣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贯彻落实到司法工作各方面,圆满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
二、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为“十四五”时期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围绕党和国家战略发展大局,加强专门法院建设和专业化审判机构建设。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推动设立北京金融法院,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支持在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助推知识产权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在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破产法庭,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国际商事法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在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设立环境资源法庭,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在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全国首家劳动法庭,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围绕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强司法服务保障。对标新出台的乡村振兴促进法,先后印发《关于为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研究制定《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了人民法庭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主要内容和举措。
围绕国家区域发展重大战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先后印发《关于为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为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依法服务和保障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
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深化司法协作一体化建设。先后召开京津冀司法协作座谈会、第四届京津冀司法论坛。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力指导下,京津冀三地法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化京津冀司法协作一体化建设,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案,跨域立案服务实现四级法院全覆盖、案件类型全覆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解纷格局基本形成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体系建设全过程”。一年来,人民法院坚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改进完善工作方式,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新时代司法的力量和温暖。
全国四级法院实现跨域立案服务全覆盖。2021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宣布跨域立案服务实现四级法院全覆盖、案件类型全覆盖。服务主体从中级、基层法院和海事法院拓展到高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军事、知识产权等专门法院,并延伸至1万多个人民法庭。服务范围也从一审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拓展到一审刑事自诉、国家赔偿申请和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跨域立案是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的具体举措,不仅省去了当事人的舟车劳顿,更有助于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尚未消除的环境下避免人员过多流动,让每一位案件当事人在与法院打交道时感受到切实的便捷与高效。
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2021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诉讼服务迈入现代化发展新阶段。在线上,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实现四级法院100%应用,平均调解时长23天。在线下,各地法院主动融入城乡治理体系,就地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平均审理周期较以往大大缩减。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盘活了线上线下的解纷资源,能够及时高效化解争议,有效遏制了增量纠纷的滋生,实现维权与维稳的有机统一。
以典型案例积极回应群众呼声。一年来,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用公正审判凝聚人心,以司法裁判引领风尚,积极回应群众呼声,陆续发布互联网十大典型案例、人民法院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民商事案例、人民法院整治虚假诉讼典型案例、残疾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平安中国建设第一批典型案例、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人民法院切实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指引作用,用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司法裁判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从为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到为世界生态环境司法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走向世界的中国环境司法赢得了各国点赞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赞赏中国司法机关在强化法官环境法知识,设立专门环境法庭、合议庭及巡回法庭等方面所采取的举措。”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法律司司长帕特丽夏·卡梅里-莫博特博士表示。
一年来,全国法院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影响的环境司法体系,赢得了各国点赞。
2021年5月26日至27日,世界环境司法大会在云南昆明举行。来自27个国家最高法院、宪法法院、最高行政法院的院长或首席大法官、大法官以及地方法院法官,国际组织代表和驻华使节共计160余人参加会议。习近平主席向世界环境司法大会致贺信。习近平指出,中国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参与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合作。中国持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积累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有益经验。中国法院正在为推进国际环境法治发展,为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作出更大贡献。
2021年,10件中国环境资源司法案例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司法门户网站刊载。这是自2019年4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法数据库收录首批10件中国环境资源司法案例以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向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推荐的第二批中国环境资源司法案例。一同刊登的还有2018年、2019年《中国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对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案例及白皮书予以高度评价,认为这是国际社会了解中国环境资源司法理念、裁判规则及相关情况的重要载体。此次中国环境资源司法案例和白皮书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网站发布,对于传播中国环境司法声音、提升中国环境司法形象,具有积极意义。人民法院在为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同时,也为世界生态环境司法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五、积极探索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的新型审理模式,强化司法国际交流合作,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强涉外领域立法,推动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当前,随着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人民法院必须服务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强司法应对,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一年来,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的新型审理模式,强化司法国际交流合作,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1年12月17日,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人民法院更名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揭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批复,从12月起,管辖合作区内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珠海市内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以及合作区内的部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院开启了我国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审理的新模式,对加强粤澳司法交流协作,建立完善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合作区建设提供高效便捷具有重要意义。
2021年10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司法合作国际论坛,在福建泉州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来自21个国家和3个国际组织的代表,围绕“加强司法合作 推动共赢发展”展开研讨。11月29日,中国—上合组织国家地方法院大法官论坛在山东青岛举行,论坛在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机制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上合组织司法交流与合作层次,搭建上合组织国家地方法院间的司法交流与合作平台,同时为服务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示范区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这两次重要论坛聚焦“一带一路”法治建设新议题,各国法官们积极分享、相互借鉴各国成功司法经验,取得了丰硕成果,为中国法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院之间的司法合作创设了全新平台,开创出“一带一路”法治合作的崭新局面,推动中国法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院之间的司法合作不断迈向更高水平。
六、司法责任体系建设亮点纷呈,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再开新局,互联网司法新模式大显身手,各项改革举措蹄疾步稳、积厚成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为积极营造改革创新的良好氛围,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最高人民法院于2021年举办了首届“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评选活动,这是人民法院历史上首次专门针对司法改革领域开展的优秀业务成果评选。鼓励创新,行稳致远,最高人民法院以不变的定力聚焦重点、更大的气力深化试点、坚韧的毅力攻克难点,推进司法改革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司法责任体系建设亮点纷呈。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也是必须牢牢牵住的“牛鼻子”。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按照改革新要求,紧扣各类新问题,持之以恒抓好司法责任体系建设和落实工作。针对实践中专业法官会议定位不准、效力不明、机制不畅等问题,印发《关于完善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针对实践中“四类案件”界定不清、权限不明、监督不力等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针对追究违法审判责任“最后一公里”中的痛点堵点,印发《法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于变局中开新局,从优势中积胜势。通过不断除积弊、补短板、强动力、增效率,司法责任体系建设得以不断强化,改革整体效能不断提升。
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再开新局。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本院和北京等12个省(直辖市)的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正式启动为期两年的试点工作。四级法院审判职能定位改革聚焦人民法院职能优化调整,具有强烈的问题导向意识,对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机制,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具有制度性、基础性意义。
互联网司法新模式大显身手。2021年是互联网司法新模式的建章立制之年。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印发《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和《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建成涵盖各审判领域、覆盖诉讼全流程,线上线下双轨并行、有序衔接的在线诉讼、调解和运行规则体系。“三大在线规则”有机联系,相互支撑,形成了新时代互联网司法的制度框架。与此同时,“十四五”智慧法院建设总体布局也全面展开。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确定全国法院信息化指导思想、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实施路线,推动全国法院建设全方位智能化、全系统一体化、全业务协同化、全时空泛在化、全体系自主化的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
七、紧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主线,与依法履职尽责相结合,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拓展顽瘴痼疾整治成效,推动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是向人民群众展示司法文明、彰显法治精神的窗口,更是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可靠保障。一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充分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努力锻造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院铁军。
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2021年2月2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党的百年伟大奋斗历程中汲取前进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会后,全国法院迅速掀起学党史热潮,各级法院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明确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用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启迪智慧、砥砺品格,队伍建设不断开创新局面。
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一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讲忠诚作为第一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要求,在中央督导组有力督导下,着力抓好“四项任务”,扎实推进“三个环节”,严密组织“回头看”,推动队伍教育整顿不断走深走实。各级法院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有效整治顽瘴痼疾,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推动形成一批制度成果,选树宣传一批先进典型,部署开展一批办实事解难题活动,促进法院系统政治生态持续优化,纪律作风明显好转,队伍素质能力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
努力打造清正廉洁法院队伍。一年来,人民法院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以更严标准、更高要求加强法院队伍管理,努力打造清正廉洁法院队伍。针对“三个规定”推进落实中的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意见》,细化相关制度要求,确保铁律生威、久久为功;印发《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近亲属禁业清单》,确保法院干警廉洁司法、廉洁用权、廉洁齐家;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将严格管理延伸到“8小时之外”“离岗离任之后”,打造风清气正的履职环境。
浩渺行无极,扬帆但信风。
前程越是广阔,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梦想越是伟大,就越需要我们去拼搏。
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人民法院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奋力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定历史自信,不忘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奋勇前进,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奋力书写人民司法新篇章,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