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专职信访干部 李凤玲
作为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的一名信访接待人员,我经常看到村民为讨薪而四处奔波,最能体会他们的不易。
最近,我通过电话调解,为两名村民讨回了20225元工资。看到他们拿到钱后的高兴劲,我心里也乐开了花!
当天,满头白发的村民邹某和黄某某来到进贤法院的信访窗口,向正在值班的我咨询:“我们一起帮黄某在广东广州打工,黄某欠我们工资未付,两个案子同时起诉后,一个案子调解了,一个案子却驳回诉讼请求,怎么回事呀?”
我看了两人带来的材料。原来,2019年4月至10月,黄某在广州承包一工地后,请邹某和黄某某到其工地上务工。经结算,邹某、黄某某工资分别为13700元和6525元,但他们并没有与黄某签订书面协议。
这些工资经多次催讨未果后,邹某、黄某某向进贤法院提起诉讼。进贤法院在审理邹某与黄某劳务合同纠纷案时,被告黄某到庭并与邹某达成了调解协议;在审理黄某某与黄某劳务合同纠纷案时,因黄某某没有被告拖欠其工资的欠条和证据,且被告黄某未到庭,故法院判决驳回了黄某某的诉讼请求。
我给邹某、黄某某详细解释了有关法律规定,并告之救济途径。调解后未领到工资的邹某开始办理申请执行手续,在一旁的黄某某却坚持道:“我们一起做事的,他(邹某)可以申请执行,我也要一起执行。”
看到黄某某脸上露出的无奈,我让正在值班的调解员跟被告联系,希望能通过电话调解该纠纷。但电话那头,黄某始终未接电话。之后,我又用办公室电话和自己的手机给黄某打电话,但黄某还是未接。
到了中午,在信访窗口待了一上午的邹某和黄某某正打算离开时,黄某给我回了电话,我耐心做起了思想工作:“你让他们到工地上务工,也是想让他们赚点钱。这钱对他们很重要。你得想办法付了钱,不要到时成了‘老赖’,受到法律的制裁,那就得不偿失了!”
听了这话,黄某也跟我倾诉他的苦处:“我也不容易,别人欠我的钱,我也拿不回来,现在天天在外讨债呀。”
经我劝说,黄某最终同意两天后把邹某、黄某某的工资款全付清,但要我做见证人,我欣然同意。
这时,已到了下午上班时间。村民的工资有希望讨回了,虽然我的肚子空空的,但心里却美滋滋的。
两天后,邹某、黄某某按时来到我值班的信访窗口。在我的见证下,黄某通过微信支付了邹某、黄某某的工资款。领到工资款的邹某、黄某某办理好相关手续后,高兴地离开了。
看到他们领取工资后脸上露出的笑容,我感到十分欣慰。
(李凤玲/口述 记者 胡佳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