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 谢长江
我是一名家事审判庭法官,有一件案子令我至今记忆犹新。那就是身患重型肾病的17岁少女丽丽起诉生母王某的抚养费纠纷案。
记得开庭的时候,丽丽稚气未脱的脸发黄暗淡,整个人显得疲惫困倦,少了同龄人应有的活力与朝气。
丽丽的生父豆某与王某离婚后,对当初的恩怨无法释然,一直拒绝王某探视丽丽。14年间,住址虽相距不过两三公里,但王某与丽丽几乎没有联系。持续不断的透析治疗让丽丽身心憔悴,高昂的治疗费也让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于是丽丽同意了父亲豆某的提议,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支付医疗费、抚养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4万余元。
法庭上,丽丽见到母亲王某后情绪激动,认为王某作为母亲未尽到义务,甚至要求母亲捐肾来证明对自己的爱。王某一时语塞,低下头来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从母女二人的反应我能看得出,丽丽内心十分渴望生母的爱,王某对于丽丽的关怀不够也让她深感愧疚。
据我庭前的了解,王某早已知道了丽丽的病情,也很想念女儿,但因为再婚后家庭经济负担重,加之总被豆某拒绝探视女儿,激化了双方的矛盾,并对丽丽此次的起诉很是愤怒。
本是血浓于水的亲情关系,却在法庭上剑拔弩张。我深深地感到,拆除母女之间厚厚的“心墙”,比单纯引据法律条文重要得多。
“遇上这样的困难,你们都要互相理解,只有你们两个家庭紧紧地团结起来,才能为丽丽加油鼓劲,共同战胜病魔。”我敏锐地捕捉到豆某、王某迫切想为丽丽治好病的共同愿望,以此为突破口,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耐心细致地做丽丽、豆某和王某之间的矛盾化解和心理疏导工作。
在法庭的调解下,豆某认识到自己多年来侵犯王某探视权的错误。王某也解开了心结,当庭交给了丽丽3万元,并告诉女儿自己将努力打工挣钱为其治病。终于,母女之间的亲情重燃,两人的“心墙”也不复存在,丽丽与王某在庭上紧紧拥抱在一起。
在调解文书生效后的几天,豆某专程从乡下赶来送给我一面锦旗,让我更加感觉作为家事法官身上的担子沉甸甸。作为一名法官,和当事人有共情心,才能站在他们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解决问题。人民法官更应当心怀国之大者,努力争取“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的良好效果。
(记者 刘 洋 通讯员 雷书彦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