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年底立案”必答题 展现司法为民新担当
2022-01-21 09:35:0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晓芬
 

  为切实解决个别法院存在的年底不立案问题,2021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重申实施立案登记制的重要性,要求全国法院持续发力、深入推进,严禁发号拖延立案、严禁限号限制立案、严禁以调代立、严禁增设门槛,为人民群众年底立案解决难点、疏通堵点。

  立案是审判的前提和基础,是启动司法程序的总开关。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如果不依法立案,就无法进入审判程序,就不可能发挥人民法院在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公平正义方面的重要作用。

  2021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全国法院整治年底不立案新闻发布会,介绍最高人民法院为整治年底不立案采取的一系列举措。至2021年12月28日,数据显示,与2020年同期相比,2021年全国法院11月、12月收案数有较大幅度增长,以11月29日至12月17日期间为例,收案数比2020年同期增长718673件,同比增长达93.80%。可见,立案登记制的要求在全国绝大多数法院得到贯彻落实,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当事人诉权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

  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回顾过去,最高人民法院在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2015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文件,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要求全国法院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即有案必立、有诉必理;2019年以来,全国法院深化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改革,实现跨域立案服务四级法院全覆盖,平均当场立案率超过95.7%……

  但不可忽视,近年来,受人案矛盾、审判执行压力大等客观因素影响,个别法院仍然存在着年底不立案现象,并逐步衍生出了搞变通的限制立案、以调代立、不立不裁、限号立案等多种变相不立案形式,年底“立案难”又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为切实解决年底不立案问题,2021年底,最高人民法院重申实施立案登记制的重要性,要求全国法院持续发力、深入推进,决不能“走过场”,项项措施振聋发聩,旨在从根本上推动解决年底不立案问题。一是开展专项调研。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三个调研组,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门调研,全面掌握全国法院年底立案总体情况及存在问题,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下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治举措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召开专门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全国四级法院专门工作会议,部署整治年底不立案工作,要求把专项整治抓紧抓实抓好。三是下发指导意见,对全国法院整治年底不立案提出具体要求,为各级人民法院推进该项工作提供了详实的理论指导和具体的实践指南。

  就具体举措来说,包括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改进审判质效考核方式方法,优化评价内容、项目指标和评价标准,客观评价司法绩效,确保年底立案不影响司法绩效;实现条线指导常态化,上级法院要自觉承担指导下级法院年底立案工作的任务,确保畅通年底立案入口,规范立案流程,优化立案服务;实现工作报告常态化,地方各级法院于每月末,向上一级法院书面层报年底立案工作情况,供上级法院研究审议之用;定期开展专题调研,摸清本地区年底立案情况,建立常态化研究整治年底不立案问题工作机制,并力促调研成果转化为促进立案工作的巨大动力;压实主体责任,领导重视是推进工作的根本前提,各级法院一把手、分管院领导、立案庭庭长分别是整治年底不立案问题的第一责任人、主管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要把整治年底不立案的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不仅如此,最高人民法院向广大人民群众作出了“三个决不”的庄严承诺:决不让“立案难”问题反弹回潮,以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获得感;决不能因为审判压力大就走回头路,展现了人民法院“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担当精神和为民情怀;决不允许在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年底不立案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释放出人民法院在专项整治中全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强烈信号。

  为深入推进整治年底不立案工作,各级人民法院要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对标群众需求,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依法受理案件,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想方设法为人民群众年底立案排除障碍、铺平道路,治愈痛点、解决难点、疏通堵点。

  一要把好政治关,确保思想认识到位。整治年底不立案,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关于坚持人民至上精神的重要表现,是站稳人民立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体现,更是检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举措。二要把好作风关,树立清正廉洁形象。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作风关系着司法机关的形象。只有切实把好作风关,树立自身良好形象,杜绝对群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脱离群众的行为,全心全意履职尽责,才能让群众感受到人民法院的新变化、新气象、新作为。三要把好法律关,始终坚守法律底线。整治年底不立案,并非要求人民法院照单全收,而是要以把好法律关为前提。只有把好法律关,以更高站位、更高标准、更高质量推进立案登记工作,才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权威性、公正性、客观性。四要把好监督关,维护良好司法形象。要推动整治年底不立案问题走深走实,就必须打出上下联动、内外互动的“组合拳”。一方面,要加强内部监督。最高人民法院建成人民法院立案偏离度预警系统,能够通过大数据分析,预警通报波动异常、立案偏离度大的法院。收到预警的法院应当及时查摆问题,找出问题症结,推动问题解决。另一方面,还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对群众来访、来信等途径反映的年底不立案问题,要坚持刀刃向内,坚决防止“灯下黑”,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要通过采取评先评优“一票否决”、约谈主要领导等方式,逐步建成整治年底不立案的长效机制。

  善政者,恤民之患,除民之害也。针对个别法院依然存在的变相“立案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再提出整治年底不立案“四个严禁”,即严禁发号拖延立案、严禁限号限制立案、严禁以调代立、严禁增设门槛。各级人民法院要持续巩固年底不立案整治成效,以更大决心、更高格局、更强力度推进司法改革工作,坚决落实“四个严禁”要求,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优服务维护和保障当事人诉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