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诉源提速增效 继续深化一站式建设
2021-12-19 08:59:5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谭卫
 

  202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强调,要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模式。这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将法院工作纳入社会治理视野中,减少诉讼案源与案件办理提速增效的结合,最终达到既有利于社会关系的良性恢复,又有利于办案质效全面进步的双重目的。

  新形势下继续推行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社会治理强调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充分调动各类解纷主体的积极性,实现共同参与、共同协作、共同治理。人民法院以创新思维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整合各类纠纷解决资源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对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重要举措。法治思维并不意味着任何纠纷都要到法院“打官司”,过高的诉讼成本和时间代价也会使当事人放弃救济。人民法院通过创新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多元解纷机制成本低廉、程序简便的优势,最大限度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随着调解、仲裁等非诉讼程序的不断完善,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方式解决纠纷,更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实现纠纷合理分流缓解法院诉讼压力的重要途径。传统纠纷解决机制忽略了其他社会力量的有效参与,致使大量纠纷涌入法院。创新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既可以将法院积压的案件或者即将涌入法院的纠纷外化分流解决,也有利于降低国家投入与纠纷解决领域中的成本,最大限度释放公正高效化解纠纷的制度能量。

  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解决纠纷是目标,多元化是手段,完善机制是关键。此前,全国的基本做法是设立驻院驻庭综合调解室、成立诉调速裁中心、组建简案繁案团队,运行模式主要为以诉前联调来强化诉源治理、以多元化解来发挥司法职能、以繁简分流来提升质效,形成了诉调工作无缝对接,诉与调优势互补等制度机制,但仍需要进一步加强改革创新力度,推动多元解纷机制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是要努力优化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机制。继续加强驻院调解室建设,积极争取各方支持。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强化调解员培训,积极引导当事人做好风险评估,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二是不断完善深化繁简分流工作。继续发挥驻院调解室功能,借助诉前委派调解帮助分流团队更加了解案情,根据案情简繁、难易、能否送达进行精准、充分分流;通过诉中委托调解,分流部分简案,引导当事人进入调解通道,提升简案办案效率。三是逐步强化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各地各级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安排部署,抓好贯彻落实,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