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屏山:开展年底“山区执行周”活动
2020-12-08 14:27:42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黄相钞
12月4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开展“山区执行周”活动中执结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2019年,李某家中木质厨房突发火灾造成隔壁邻居罗某家中起火,报警过后经有关人员鉴定,罗某家中经济损失超过50万元。火灾发生后,李某以各种理由拒不赔偿罗某家经济损失,罗某向屏山县人民法院起诉。2020年3月11日,法院判决李某承担罗某经济损失30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李某房产、工商、银行等信息进行网络查控,对微信、支付宝等账户采取查封冻结。法院上门找到被执行人李某,通过释法明理,耐心疏导,讲明法律利害关系,最终被执行人李某将案件标的全部支付给了申请人罗某。
此次屏山法院年底开展“山区执行周”活动,从12月1日至12月4日,执结案件15起,执行到位标的75.6万元。
责任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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