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5日,根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某置业公司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向申请执行人某物业公司南昌分公司移交物业管理权,但被执行人至今仍未履行该义务。南昌中院最终决定实施强制执行清场。
经过缜密研判,南昌中院认为此案执行标的物情况复杂、牵扯人员众多、涉及经济利益重大,很可能出现抗拒、阻挠清场的情况。故此南昌中院联合西湖区人民法院、青山湖区人民法院、新建区人民法院的精兵强将,组成50人的强制清场执行队伍,在南昌中院执行局副局长金坤红、副调研员王士松的带领下,分成警戒、释法引导、清点搬迁、拘留拘传、证据采集、后勤保障等6个小组。同时,南昌中院还制定了周密的执行预案,研究选定了物业办公室、服务中心、消防控制中心、保安收费岗等多个关键清场点,考虑到各种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南昌中院还联系了当地居委会、派出所、急开锁和救护人员,并邀请中国江西网法媒银团队等媒体全程参与执行,确保执行工作公开透明。
7月17日9时,强制清场执行队在南昌中院集合出发,分乘5辆警车抵达莱蒙都会。进入执行现场后,不出乎法官们的预判,现场物业公司果然摆出了还有经济纠纷、未见法律文书、要求现场谈判等等理由抵赖执行,而在该物业公司领导的暗示下,部分员工则以不开门、不理睬、不挪座等行为阻碍执行,甚至聚集包围执行队伍,有的员工甚至喊出“老板给我开工资,我按劳动法履行我的职责,除非老板同意,我绝不离岗!”
对此,现场法官逐一驳斥了他们的无理诉求,指出该案已经江西高院终审判决,也依法驳回了他们提出的执行异议和复议申请,撤场通知书已于一个月前就张贴到现场,他们对执行有任何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力,但在现场,必须服从法院的判决和强制执行指令。
对于那些“誓死”守岗的员工,法官更是义正言辞的批评了他们这种法律意识薄弱的思想:“你们是公司的员工没错,但你们首先是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遵守法律是公民的首要义务!抗拒执法的后果非常严重,你们有没有想过,如果今天你们被拘留了,会不会影响你们将来的就业?”对仍拒不配合的员工,法警严厉的给予了三次警告后将其强制带走。现场更强制约束了剧烈抗拒执行的两人,并将他们押上囚车带回法院依法处理。
清场人员、财产登记、移交设备,南昌中院在短短4个小时内,就圆满地完成了这一场复杂庞大的强制清场执行案,将物业管理权移交给申请执行人。通过精准缜密的预案、合法强力的执行,南昌中院不仅实现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更捍卫了法律的庄严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