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枣阳:强制腾房 依法维护金融债权
2020-12-07 11:24:13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梁军
 

12月4日上午,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对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的涉案房屋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将其腾空并成功交还给申请执行人湖北枣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湖北枣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枣阳农商行)与被执行人张某锐、徐某竹、程某刚(担保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偿还义务,枣阳农商行向枣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立即查封了被执行人张某锐、徐某竹夫妇的房屋,并依法进行了评估、拍卖等一系列程序。该房屋因无人竞买而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枣阳农商行同意以第二次流拍价176.18万元接受该房地产抵债。
  承办干警送达执行通知后,张某锐夫妇一直未履行义务,加之受疫情影响,强制搬迁一直未实施。疫情缓解后,2020年10月9日,该院张贴了执行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张某锐夫妇在2020年10月18日前迁出该房屋。逾期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该房屋。
  为维护金融债权,枣阳法院精心谋划腾迁方案,经院领导批准,开展腾迁行动。在现场,该院干警拉起警戒线,并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申请执行人和社区负责人的见证下,将门锁强制拆除,并对室内物品进行清点、打包、装车并全程录像。历时近三个小时,该房屋被依法强制腾空,并交付给枣阳农商行。
  “及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是当事人的义务。”枣阳法院负责人说,“下一步,我院在岁末执行攻坚活动中,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将采取搜查、扣押、依法拍卖财产、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者,将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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