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11月25日至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江苏调研时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司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是人民法院的重大政治任务。
深刻把握精髓要义,在理论武装上有新提升。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严密体系和精髓要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人民法院政治机关意识,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结合法院实际,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具体行动中,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服务大局上有新担当。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任务新要求,在司法保障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作出贡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谋划“十四五”期间法院改革和发展,毫不动摇地将法院工作融入党委中心工作,在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重点产业发展等方面贡献法院力量。全面加强民商事审判,妥善审理消费者权益保障、涉外商事等案件,积极保障国际国内双循环和经济新发展格局。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把全面、依法、平等保护的原则落实到每一起案件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在改革创新上有新作为。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推进家事审判、劳动争议等审判方式改革,推动线上线下相结合,便捷高效保护民生权益。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打造智能高效的全域诉讼服务体系,切实提升解决纠纷和诉讼服务能力水平。纵深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立界限分明、职责清晰的权力运行机制、权力制衡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坚持以信息化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融入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创新司法工作机制,在跨域立案、文书送达、司法协作、法学研究、办理破产等方面探索一体化路径。
狠抓全面从严治党,在队伍建设上有新成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推动法院融合党建取得新的更大发展。进一步落实三项规定,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建立常态化、多层次、宽领域的司法能力培养提升机制,不断提高履行新时代法院工作职责使命的能力。抓紧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前期调研,提前谋划部署,切实做好思想、组织和方案准备。聚焦制约法院整体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多发性、顽固性、典型性问题,强化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的一流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