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温州市苍南县一名干部因累计3次未礼让斑马线行为,失去了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资格。评优评先不仅能够得到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还意味着在职务职级晋升中多了一个筹码,事关切身利益,职场人士很难完全不在意。
在一些人看来,因3次未礼让斑马线就失去评优评先资格,有些“小题大做”。他们认为,不礼让斑马线属于“私德”,属于无伤大雅的小事。但是,“八小时”之外的角色扮演,同样关系到人们的社会评价。社会规范具有一种“榜样效应”,公职人员、公众人物理应是社会的榜样人物,他们对待社会规范的态度,会对其他人产生直接影响。公职人员3次未礼让斑马线,是一种不良示范,需要给其戴上“紧箍咒”,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就是一种规训和惩罚的手段。
随着汽车消费成为一种大众消费,礼让斑马线也成为一种汽车文明,不仅体现了司机对相对弱势群体的关爱与呵护,也体现了他们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礼让斑马线不仅有助于防范安全风险,也有助于让交通出行更有秩序、更有效率。礼让斑马线,需要外部约束和自律自制的有机结合。对礼让斑马线缺乏价值认同,遵从习惯和过去的错误传统,让一些人热衷自行其是。不过,在互联网时代,失范行为很容易被捕捉。在此背景下,每一个司机都需要多一点尊重和敬畏规则的“镜头感”。
对一个人的社会评价,不仅要看他在熟人圈子和上班时间的所作所为,还要看他对待陌生人的态度和业余时间的角色扮演。公职人员理应成为遵守公序良俗的典范,3次未礼让斑马线显然与之背道而驰。更何况,“未礼让斑马线失去评优评先资格” 在苍南县并非新生事物,早在2018年当地就已经采取了这样的举措。
对规则的知晓并不意味着知行合一,规则既有可能被遵循,也可能被绕过或者破坏。一些人对规则进行了人为地替换,认为遵循规则是笨拙、迂腐、怯弱的表现,想方设法绕过规则才是聪明、灵动、有本事的体现。“未礼让斑马线失去评优评先资格”提高了违规成本,不仅是催生城市文明的手段,也有助于让公职人员的考核评价更加全面化、精准化,使选人用人工作更有“准头”。
在一个盛行符号互动的时代里,言谈举止可以彰显一个人的精神世界。礼让斑马线表面上是一种束缚,实际上是一种关爱与保护,干部如果不懂得尊重和敬畏规则,缺乏“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边界意识,缺乏体恤弱者和善待陌生人的文明素养,因未礼让斑马线而失去评优评先的资格,可以说一点儿也不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