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矛盾,姜某将3岁的女儿摔在地上,致其抽搐、昏迷。女童被送往北京儿童医院就诊,其身上多处伤情引发医院对女童遭到家暴的怀疑,医院果断报警。经门头沟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姜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应该给北京儿童医院医务工作者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打一个“五星好评”,此事发生在今年2月底,而最高检等9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则是5月份的事。发现就医儿童有遭遇家暴嫌疑而报警,虽是举手之功,却是功德无量,要是医生视而不见,只是把孩子的伤医好了事,那么这个孩子会不会继续生活在家暴的魔爪之下,从而酿成更严重的后果呢?难说。家暴行为只要有第一次,若得不到有效制止,就不会只有一次。
提起强制报告制度,早年电影《刮痧》有过精彩描写。中国爷爷到美国探亲,为孙子刮痧止痛,医生与护士发现孩子身上的伤痕后,立即通知当地儿童福利局,随后儿童福利局官员、警察等纷纷赶到。这一桥段背景是,美国于1974年通过的《儿童虐待预防与处理法案》规定,任何人有理由相信或者有理由怀疑一个儿童受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虐待时,均有义务向有关机关举报。这一条款下,谁要是在家打孩子屁股,孩子哭喊,邻居都可能会报警。
虽然有时难免“误伤”,或者不为许多人所理解,但强制报告制度之优势显而易见。其一,有利于在第一时间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线索,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将不法伤害降到最低,也为进一步对受害者进行干预创造条件。其二,有利于整合各部门资源和力量,形成多部门联动、衔接有序的未成年人保护局面。其三,有利于对侵害者构成震慑,对于家暴治理,这一点尤为重要。打孩子可能被邻居举报、被警察干预,下手时难免有所顾忌。其四,有利于全社会养成未成年人保护的正确观念。
权威数字显示,2017年至2019年,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分别为4.76万人、5.07万人、6.29万人,后两年同比分别增长6.8%、24.2%。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上升,案件预防难、发现难、取证难的问题亟待破解,强制报告制度无疑是一个突破点。假如教育、看护、医疗、救助、监护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人员都能像北京儿童医院医生一样,脑子里绷紧强制报告这根弦,发现问题立即报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便有望得到有效遏制。
必须看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既是法治议题,也是文化议题,要让这“强制报告”观念深入人心,除了法律实践,还需要普法宣传和文化建设,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让公众“清官难断家务事”“莫管他人瓦上霜”的传统观念逐渐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