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婚前查询制度”有助消除家暴隐患
2020-06-29 08:50:0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丁家发
 

  建立“家暴婚前查询制度”,充分保障了双方婚前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将对家暴行为形成强大的社会压力,这对有效遏制家暴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结婚登记前,想知道对方是否有家暴前科,有地方可以查询吗?答案是肯定的。6月22日,浙江省义乌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妇联、市公安、市民政和市数据管理中心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涉家庭暴力人员婚姻登记可查询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了解,《意见》的实施在国内尚属首创。

  浙江省义乌市首开国内先河,探索建立涉家庭暴力人员婚姻登记可查询制度,让双方在结婚登记前通过查询,知晓对方是否有家暴前科,做到心中有数,再决定是否登记结婚。此举有助于消除家暴隐患,对有家暴冲动者来说,具有一定的震慑作用。建立“家暴婚前制度”不失为一次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值得各地借鉴。

  近年来,家暴案件频发,其中婚内家暴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不管是丈夫家暴妻子,还是妻子家暴丈夫,都给对方在心理和身体方面造成了严重伤害。而在“家丑不可外扬”心理作用下,夫妻一方在遭遇家暴后,不少人选择忍气吞声,不愿意站出来报警,导致许多家暴事件没有暴露,施暴者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而有家暴倾向的人,在婚前或就有家暴前科被记录在案,但他们为了能够顺利登记结婚,往往会刻意隐瞒自己此前的家暴行为。没有渠道查询,很容易让其蒙混过关。

  浙江省义乌市六部门联合下发《意见》,建立“家暴婚前查询制度”,婚恋对象可查阅对方是否有家庭暴力的记录,为是否进入一段婚姻提供参考,以达到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行为的目的。此举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家暴隐患,显然有利于家庭和谐稳定。

  一方面,“家暴婚前查询制度”可以起到震慑作用,让一部分有家暴冲动的人,在婚前克制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不至于有家暴“污点”而影响婚姻大事;另一方面,也是对有家暴前科登记人的一次警告,经查询一方有前科而双方仍选择登记结婚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或让其作出承诺,从而痛改前非,改掉家暴恶习。

  那么,“家暴婚前查询制度”是否侵犯个人隐私权呢?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因此,一方在婚前查询另一方今后可能影响婚姻家庭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应属于合法知情权,并不构成侵犯隐私权。《意见》规定,根据查询人申请,经审核后方可查询对方是否有家庭暴力相关记录。查询人必须依法使用查询信息,严格遵守保密条款,查询结果只作为对其结婚对象是否曾有家暴行为真伪情况的参考,不得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用途。非法使用注册簿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可见,家暴婚前查询属于“内部”查询,为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意见》还制定了严密的信息保护措施,从而保护他人隐私权等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总而言之,建立“家暴婚前查询制度”,充分保障了双方婚前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将对家暴行为形成强大的社会压力,这对有效遏制家暴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此外,针对婚内家暴行为,受害一方也要敢于抵抗和报警,坚决让施暴者受到应有的惩罚。这样,婚前婚后都不给家暴生存的土壤和空间,家暴现象才会越来越少。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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