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鼓楼区法院宣判18起危险驾驶案件
2020-06-12 09:39:45
中国法院网讯为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庭审效率,6月11日上午,在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3名法官分别开庭,18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历时2个小时,全部当庭宣判,1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两个月至五个月,并处相应的罚金,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
18起案件均为醉酒开车,其中一起案件当事人害怕被查出醉驾,竟将车弃置于快速路行车道,下车步行,后被值勤民警抓获。醉酒驾驶,已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恶性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无论是对驾驶者自身安全,还是对社会公共交通秩序和公民出行安全,均是极大的威胁。
为了维护更多人的合法权益,鼓楼法院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从重打击、从严惩处危险驾驶案件。
为化解当前刑事审判案多人少的矛盾,鼓楼法院积极借鉴刑事速裁程序,探索类案集中宣判新模式,对同类型简易程序刑事案件,公诉机关集中起诉,法院集中告知权利、集中审判、当庭宣判,在庭审中,控辩双方仅围绕量刑以及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既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极大地节约了司法资源和成本。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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