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法院四项措施 “亮剑”毒品犯罪
2020-06-08 10:24:1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付建国
 

  毒品猛于虎,害人至深,害人亦害己,更为甚者家破人亡。近年来,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黑龙江大庆高新区法院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严厉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刑法惩治和震慑犯罪的功能作用,多措并举“亮剑”毒品犯罪,让毒品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并达到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之目的。

  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在充分保障无疫情触角的前提下,大庆高新区法院充分利用“禁毒宣传月”“国际禁毒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集中宣判等特殊活动及“五进”普法活动等之机,全面开展禁毒知识宣传教育。通过发放禁毒知识宣传册、以案说法等方式,到广场等人口相对密集的场所普及禁毒知识,并适时开展毒品案件巡回审判,切实达到警示教育当地群众之目的。此外,该院还通过“两微一网”等新媒体平台,集中发布涉毒品犯罪的典型案例,进一步揭示毒品本质及严重社会危害性,切实增强群众拒毒、防毒、禁毒的意识。

  建立沟通协调长效机制。在疫情期间,大庆高新区法院积极与公安、司法、社区等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构建和强化打击毒品犯罪协作办案新模式,协同做好对毒品犯罪的管控工作,形成打击毒品犯罪的强大合力。健全匿名举报奖励制度,注重奖励兑现,并以召开毒品犯罪案件联席会的方式推进毒品犯罪证据的收集、固定,就疑难问题力争达成一致意见,在坚持从严打击的原则下,全力提升毒品案件的办理效率,实现审判毒品案件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持严打方针决不动摇。在疫情期间,大庆高新区法院充分运行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审理刑事案件,尤其是加速毒品犯罪案件的审理,依法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严厉打击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对毒品犯罪打击保持持续高压态势。对于罪行较轻,或者具有从犯、自首、立功、偶犯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严格控制缓免刑适用的前提下,依法给予从宽处罚,分化瓦解毒品犯罪分子。

  全力开展未成年法治教育。为从源头上预防犯罪,大庆高新区法院在做好防控情况下,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及在条件允许下适当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或旁听毒品犯罪案件的庭审。通过生动的案例,让同学们更直观地认识和了解毒品的严重危害性,从而更加坚定其远离毒品的信心和决心,达到预防毒品犯罪之目的。另外,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判后回访活动,对回归社会的毒品犯及一些社会无业闲杂人员,积极与当地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对这类人员重点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法治教育,切实提高其生存技能和本领,并让其从思想深处敬畏法律,远离毒品。

  据悉,自2017年以来,大庆高新区法院共审结51起毒品犯罪案件,使毒品犯罪分子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在下步工作中,该院将建立禁毒协作机制,保持从严打击毒品犯罪力度只增不减,全力消除毒品犯罪的土壤。同时,继续加大禁毒宣传力度,形成持续开展日常禁毒法治宣传长效机制,让每个人都能做到自觉远离毒品,拒绝触碰毒品犯罪。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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