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男子六次贩卖毒品 获刑三年十个月

2020-05-29 10:59:20
 

  中国法院网讯(王菁 罗兰)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被告人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9月23日晚,黎某先后三次分别微信收取魏某(另案处理)毒资400元、300元、200元后,在南昌火车站附近向魏某贩卖了毒品。

  2019年9月24日下午,黎某收取魏某600元毒资后,在南昌火车站附近向魏某贩卖了600元毒品。同日17时许,黎某微信收取魏某毒资后,在南昌市一地铁口向魏某贩卖了300元毒品。同日22时许,黎某收取魏某300元毒资后,约定在南昌市某医院门口向魏某贩卖毒品。当日23时许,黎某来到交易地点准备交易时,被民警抓获,民警当场查获并扣押一袋甲基苯丙胺和2粒甲基苯丙胺片剂(共计净重0.73克)。黎某的尿样与甲基安非他明检测试剂相检测,结果呈阳性。

  法院认为,被告人黎某六次向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0.73克和1800元毒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其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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