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次偷铝合金栏、百叶窗卖钱 男子获刑一年

2020-05-13 09:10:04
 

    中国法院网讯 (姜卫群 王海波)   男子频繁盗窃毛坯房内的铝合金栏及百叶窗,转卖给废品收购店获利。日前,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起盗窃案,被告人聂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被告人聂某退赔被害人刘某、邓某经济损失人民币2859元,退赔其他相应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7302元。

  经审理查明,聂某为非法获利,先后于2019年8月31日、2019年9月1日、2019年9月3日、2019年9月5日和2019年9月6日,五次盗窃南昌县汇仁阳光花园小区二期14栋毛坯房内铝合金栏及百叶窗,转卖给废品收购店获利。聂某采取的作案手法系使用螺丝刀拆卸掉毛坯房内的铝合金护栏、百叶窗,装入携带的蛇皮袋中,将该袋铝合金带至一楼放上电动车,随即驾驶电动车驶离现场,之后转卖给废品收购站。经估价,被盗的五户毛坯房的铝合金护栏和百叶窗,价值合计人民币12986元。其中,2019年9月6日盗窃时,被民警和小区保安抓获。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聂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聂某窃取价值2825元财物,系盗窃未遂,与既遂金额10161元达到同一量刑幅度,依法应以盗窃罪既遂酌情从重处罚。归案后,被告人聂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从宽处罚。被告人聂某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聂某系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可酌情从轻处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不受侵犯,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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