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掴撕扯驾驶中的公交车司机
江西湖口一被告人获刑一年半
江西湖口一被告人获刑一年半
2020-03-18 08:54:2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胡佳佳 余华新
因小孩买车票一事发生争吵,一女子打了公交车司机一巴掌后,还对司机进行撕扯。近日,江西省湖口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案件,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1月10日12时57分许,被告人李某带领孙女在湖口县双钟镇凤鸣园路口公交站乘坐2路公交车。上车后,李某与被害人公交车司机徐某因小孩买车票一事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李某从车厢中部跑到驾驶员座位旁,打了正在驾驶公交车的徐某右脸一巴掌,并对徐某进行撕扯。徐某将公交车刹车踏板紧急踩死,使公交车急停在三里大道双钟派出所正对面马路旁。事后徐某立即报警,李某未离开现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在公交车行驶期间,掌掴撕扯驾驶中的公交车司机,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明知被害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待,公安机关对其传唤时其无拒捕行为,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当视为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李某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李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及造成的危害后果,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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