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20-03-10 15:48:15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姚建良
 

  “江法官你好,我已收到法院帐户转来的全部执行款,感谢执行法官在疫情面前不畏惧、不退却。”申请执行人张某在电话中向执行法官道谢。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胡某、刘某与李某是要好的朋友。2009年4月,胡某、刘某一起向李某借款6万元,用于合伙烧制石灰,后因环保而关闭窑炉。因胡某、刘某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到后未偿还借款,李某故将胡某、刘某起诉至法院。判决书生效后,胡某、刘某仍未偿还原告李某借款6万元,李某便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胡某、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通过查询银行等,未发现胡某、刘某的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后经执行法官双方沟通,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胡某每月偿还200元、被执行人刘某从2015年开始从社保银行帐户由法院从协助单位每月扣留提取900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李某。

  至2020年2月,疫情下的执行法官做好自身防护,同被执行人胡某到银行交纳最后的执行款600元,再到被执行人刘某的协助工作单位和协助银行扣留提取7300元。最后一次提取执行款项后,执行法官将执行过程告知申请执行人李某,于是就有文章开头的一幕。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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