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平武:执行联动提效率 各方协助结陈案
2020-03-10 11:14:52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蒲杺妍
近日,四川省平武县人民法院在平武县棚改办的协助下,与被执行人杨某某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将房屋拆迁款348万余元打入平武法院指定账户,先履行义务,后享受“赔偿”,由此,一批系列陈案成功执结,这是实施“执行联动机制”以来平武法院取得的又一重大突破。
搞好“近邻关系”,形成联动格局
“法官,听说杨某某的房屋马上要拆迁了,可以喊他还钱了哦”,据知情人透露,被执行人杨某某位于平武县的某处房屋即将拆迁,拆迁款项348万余元,得到这一消息后,平武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与平武县棚改办取得联系并告知其杨某某有数案在身的情况,请棚改办暂缓打钱到杨某某账户,并同一时间通知被执行人杨某某到场进行商议。
杨某某的款项涉及多个案件,且金额不等,申请人繁多,此类情况复杂,执行阻力大,经平武法院联系棚改办、被执行人杨某某到场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由平武法院向棚改办书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附案款专用账号,棚改办将348万余元的房屋拆迁赔偿款转至平武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收到款项后平武法院将优先缴纳国家税收,再处理系列案款,剩余款项转入杨某某名下账户。
建立“快捷通道”,提高执行效率
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既要法院自身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寻找解决办法,又需要社会各方力量深度融合,尤其是各单位之间的拉网式团结合作,构建执行联动长效机制,维护人民切身利益,灵活高效的处理案件。
执行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多变,执行干警在工作时,需要与众多相关部门衔接,实地查控或评估不动产、房产、调查车辆信息需要联系住建局、不动产中心、评估机构等相关部门,限制高消费需要联系教育、工商、铁路等相关部门,因此,要实现“执行联动机制”,除了强化联合惩戒机制,还需要社会各界的鼎力配合、用心配合,真正做到“一个好汉三个帮”的大局面。
责任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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