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赤水:242万元执行款 “线上”敲定
2020-03-10 11:02:28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近日,贵州省赤水市人民法院在一起买卖合同案件执行过程中,运用查控系统的冻结功能,促成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达成3月20日前还款242万元的协议。
2月24日,因遵义某建筑公司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赤水市某建材公司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支付欠款242.6万元。法官运用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公司的名下财产,经过对公司运营情况的评估,分别考虑采取财产查封和银行账户冻结的执行效果后,冻结了该公司银行账户。
因公司账户资金周转较频繁,银行账户被冻结对日常运转产生很大的阻碍,该公司立即主动与法官联系,要求与申请人协商履行方案。法官通过电话组织双方当事人反复对还款时间等方面,进行沟通协商,最终达成3月20日前支付全部欠款的协议,案件和解结案。
新冠疫情防控以来,赤水法院执行工作严格按照人员不聚集、办案不停步的工作原则,充分运用网络查控系统各项功能。截至3月8日,赤水法院开展网上查控237次,冻结金额77.74万元,扣划金额158.27万元,查控车辆44辆,发放执行款共计276.89万元。
责任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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