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立法对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说“不”。(据新华网2月18日报道)
在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时刻,福建立法对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说“不”,可谓与时俱进,顺势而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既是阻击战,也是总体战、人民战争,不仅仅需要身处战“疫”一线的广大医护人员无私忘我,舍身奉献;需要各行各业、广大基层社区干部群防群控、联防联控,同“仇”敌忾,共克时艰;需要广大科研医疗人员全力攻坚,破解病毒机理不明的医学难题,与病毒恶魔斗智斗勇,尽快研发推行具有针对性预防、治疗效果的“疫苗”、“特效药”,更需要下决心下力气进行疫源管控,切断导致疫情肆虐的病毒源头,有效杜绝病毒通过野生动物“宿主”传染给人类,从根本上遏制疫情祸患发作、传播。
福建立法对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说“不”,是依法有序防控疫情的积极举措。旨在通过明确细化相关规定,加大对野生动物的法律保护力度,依法遏制滥杀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推动人们养成文明健康、善待野生动物的饮食消费理念,进而远离各种细菌、病毒危害,保护好自然环境、野生动物的同时,也护卫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加大野生动物法律保护力度,禁止滥捕滥杀野生动物和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严惩非法生产、贩运、买卖野生动物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再次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和17年前的SARS疫情病毒一样,此次新冠肺炎病毒原本也存在于野生动物身上,与人类相安无事,之所以祸及人类,与一些追求、炫耀“野味”的饕餮好吃之人滥杀、滥食野生动物有直接关系。这些人以讹传讹,误以为野生动物是“纯天然”食物,相比人工饲养的动物制品更具有营养价值,甚至具有“大补”功效,遂趋之若鹜,乃至炫耀摆阔,不惜滥捕、滥杀、滥食野生动物,视与人类千百年来和平共处的野生动物生命如草芥,视环境资源和生态保护如无物,视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如空文,殊不知野生动物不仅在营养和“口味”上没什么优势,还携带大量有毒有害病菌,吃了会致病,最终点燃病毒肆虐的导火索,导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了社会经济的巨大损失。
新冠肺炎疫情,既是天灾,更是人祸。与其说是无情的病毒祸害人类,不如说是一些人的贪婪无知引火烧身最终祸及人类,这也是大自然对人们不珍惜环境,不善待野生动物的警告和惩罚。这再次警示启发我们,一方面要完善立法,加大监管力度,不断强化对自然环境、野生动物的保护,一方面也要在刚性法律的有效加持下,不断培育提升人们的科学精神和人文法治素养,养成敬畏自然,敬畏生命,善待野生动物,珍惜生态环境的内心意识和文明健康科学的饮食消费理念,坚守住青山绿水好风景,绘制好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中国画卷,避免舌尖上的病毒疫情重演。
作者单位: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