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人员耐心调解 冤家夫妻“好聚好散”
“法官,我必须离婚…”
“法官,我就是不离婚…”
法庭上,由亲密伴侣变为原被告的"冤家"夫妻屡见不鲜,法官到底如何判决,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命运走向。2019年12月27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店法庭对原告王某诉被告张某离婚一案再次开庭审理,面对二人确已名存实亡的婚姻,法庭人员找准矛盾焦点展开耐心调解,最终使妻子作出适当让步,丈夫“松口”同意离婚,一对怨偶结束了11年的婚姻关系,在心平气和的氛围中“好聚好散”,各自走向了新生活。
原告王某在2019年4月份已在阳店法庭起诉一次离婚,原告认为被告经常酗酒、对妻子和孩子不尽家庭责任;被告虽然承认自己有过错,但表示不同意离婚。为了挽救这桩婚姻,法庭给了被告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可是双方婚姻并无改善,原告在半年之后再次起诉离婚,双方在法庭审理中仍争执不下,一个决意要离,一个仍不同意。
阳店法庭工作人员在耐心倾听,深入了解后,发现该案的矛盾点在被告的复杂心理上。被告认同自己对妻子、孩子缺少必要的关心,经常酒后吵闹甚至打骂妻子,三年多来夫妻分居达三年之久,感情已彻底破裂的事实,但认为原告的起诉伤害了其自尊,就想“拖”着被告就是不同意离婚。法官抓住主要矛盾后,采取当面“摆事实,讲道理”和“背靠背”谈心相结合的方法,从情理、法理方面给双方做工作,使被告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离婚;原告也愿意谅解被告,同意让步把孩子抚养权给被告,还当场支付被告10000元。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同意离婚。拿到民事调解书后,两人如释重负,向法庭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法官提醒:”姻缘不在情谊在”、“好聚好散”,这些话说起来简单,做起来不易。希望想要走进“围城”、走出“围城”的人们,慎重考虑婚姻的意义,多一份责任,多一份包容,在做决定时为孩子和老人想想,尽最大努力让家庭幸福、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