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葛双鹏一行到阿尔山法院调研“大调解”
中国法院网讯 (李金昆) 现阶段阿尔山市正逐步完善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是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治本之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长远之计,是不断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密切加深与人民群众关系的有效途径。
12月9日,阿尔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葛双鹏一行到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市人民法院开展“大调解”体系建设调研。阿尔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志军、阿尔山市司法局局长李学征参加调研,阿尔山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春城陪同调研。
调研一行首先到阿尔山法院立案窗口、行业调解室实地查看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与窗口干警亲切交谈,详细了解阿尔山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工作及配套硬件设施建设情况。李春城详细介绍了阿尔山法院诉前调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和通过多元化解纠纷途径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思路以及阿尔山法院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工作的基本情况。
李春城建议:一是建设完善“大调解”的格局要在党委的统筹领导下,多部门配合进行;二是要在党委的领导下,把多样化的调解力量进行有效地整合,在一个大的综合平台上充分发挥作用;三是要大力推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积极引导、鼓励当事人依法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使纠纷解决端口前移,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葛双鹏强调: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关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平安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国家法治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标杆;二是要充分发挥法院在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重要作用,法院作为化解和解决社会矛盾的最后一站地,更要发挥好诉前调解和行业调解的作用,结合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真正解决群众矛盾和诉求;三是要建好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的便捷优势,积极与司法局等单位协作配合,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定期培训指导,完善考核激励,为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提供全方位保障;四是加强协调联动,不仅抓好横向联合,同时注重纵向发展,针对阿尔山市执业律师较少,群众诉求矛盾增多的现状,积极与盟司法局沟通配合,派驻律师到诉讼服务中心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五是司法确认工作,要加强法院与调解机构和组织的对接机制,对于经调解组织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以及特邀调解员调解达成的协议,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办理司法确认,让调解协议具有司法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