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助理手记:专利行政民事案件合并审理第一案不可不说的新尝试
2019-12-10 16:51:42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 作者:郝小娟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开展“集中宣判周”活动啦,首日宣判的(2019)最高法知行终142号及(2019)最高法知民终366号案件是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首次针对同一专利民事、行政两案同步审理的新尝试,作为本案的法官助理,让我来给大家讲讲参与两案审理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小问题以及我们的新尝试!

  问题一:

  两案涉及民、行两大程序,如何碰撞出新火花?

  两案涉及同一名称为“一种过温保护电路的结构”,专利号为ZL201220203855.0的实用新型专利。实正公司为涉案专利权利人,乐金公司为被诉侵权产品制造商,且为涉案专利无效程序的请求人。

  如何能够体现法庭的作用,减少因专利民行管辖法院不同导致的当事人利用两个程序针对同一专利作出不同解释的情况,实现法庭统一审理所有专利权无效案件与专利侵权案件二审的集中统一管辖的价值,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

  新尝试: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立案阶段对民行交叉案件的识别,实现了组成相同合议庭,指派相同技术调查官参与审理两案。

  为了推动两大程序的协调、衔接,合议庭成员结合案件情况以及两大诉讼程序的特征,采取了两案合并召开庭前会议的方式进行民行新突破!这样就可以让两案当事人充分交流发表意见,且可有效避免了当事人在两案中对于涉案专利保护范围表述不一致的情况。

  问题二:

  两案当事人诉讼地位不一致,如何安排座位?

  新尝试:合并进行“圆桌庭前会议”

  庭前会议中,当事人通常分居法庭的左右两侧。为了兼顾两种程序的位置安排以及体现专利行政确权、侵权纠纷的实质对抗双方的情况,本案合议庭巧妙采取了“圆桌庭前会议”的形式,让居中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位于当事人的中间位置,让真正形成对抗的双方当事人分居两侧。

  问题三:

  如何让社会公众了解知产法庭对于两案的新做法?

  新尝试:两案文书增加“民行交叉”审理情况,全面论述涉案专利权利要求

  通常裁判文书中仅会写明本案的审理情况。为了让社会公众了解两案涉及专利的技术方案,以及法庭创新的审理思路,在两案判决书中的 “案件审理经过部分”“事实查明部分”“裁判要点部分”均增加了关联案件的相关情况,并且本案文书中对于涉案专利进行了全方位的解释(虽各有侧重),大家通过阅读两案文书就可以全面了解技术方案,以及民、行交叉程序的全过程!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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