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双语服务为司法“加温”
2019-09-03 14:58:1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玉宝 李娜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姜  磊  摄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位于吉林省东部,是我国最大的朝鲜族聚居自治地方。总人口208.6万人,其中,朝鲜族人口为74.92万人,占总人口的35.9%。

  多年来,延边州法院针对辖区少数民族群众的司法需求,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语言习惯和民族风俗,坚持用汉语、朝鲜语双语办理案件,依法保障朝鲜族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诉讼的权利。

  充满人文关怀的“一条龙”服务

  如今,朝鲜族当事人在延边任何一个法院都能够享受到“立案、审理、执行”全程规范周到的“一条龙”服务。

  在立案接待环节,一走进延边州法院立案大厅诉讼服务中心,就会有通晓朝汉双语的接待人员,热心地为朝鲜族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登记立案、送达传票”等服务,耐心地引导来访群众到相应的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在诉讼接待区、休息区,随处都有用朝文制作的举证须知、诉讼须知、诉讼费收费办法等相关材料。

  所有涉及双语案件的审判庭,延边州两级法院都专门设立了双语合议庭,为当地不懂汉语的朝鲜族群众提供服务。

  和龙市头道镇95%以上的居民是朝鲜族,大部分群众不懂汉语,日常生活都是用朝鲜语沟通交流,用汉语根本无法表达清楚真实意思。

  为了审理好涉及朝鲜族群众的矛盾纠纷,近年来,头道法庭针对群众需求专门组成了双语法官合议庭,所有合议庭法官和书记员全部通晓朝、汉两种语言文字,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案件信访、起诉出庭、送达执行等多方面的服务,给当地朝鲜族群众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为当事人建起贴心的远程法庭

  近年来,延边州法院借助信息化建设优势,积极探索网络开庭审理案件新模式,把法庭开到网络上,为远隔千里的国内外朝鲜族群众诉讼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2016年,珲春、图们等法院在网上开庭审理了一方当事人在韩国的家庭纠纷案件,两个案件均成功调解,通过电子法院审理涉外双语案件的先河,作为地方创新经典案例,被选入《中国法院信息化蓝皮书》。

  2019年7月10日,珲春法院云上法庭敲响“第一槌”,圆满地化解了一起身在异国的当事人之间的一场离婚纠纷案件。案件当事人赵某与金某于2005年在珲春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未生育子女。婚后5个月左右,金某前往韩国务工,双方随即开始分居生活。而赵某在婚前曾患有精神疾病,虽经治疗得到控制,可以正常生活,但在婚后不久再次病发,2010年经珲春市残疾人联合会确认其为精神残疾人,此后长期在医院住院治疗。

  因双方长期分居,且金某无法对赵某在生活上给予照顾,赵某的妹妹赵某甲作为指定监护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赵某与金某的婚姻关系。但因赵某甲与金某均在韩国务工,不便回国参与诉讼,如何开庭成为一个难题。

  为此,珲春法院积极将现代科技手段与审判工作相融合,利用新建成的云上法庭,顺利接入原告监护人与被告的视频信号,仅用不到1个小时的时间就完成了全部的庭审及调解流程。

  庭审过程十分顺利,最终,双方和平分手,并对共同财产协商一致进行了分割。庭审结束后,法官远程发起签名二维码,原被告均利用手机完成电子签名,实时回传至笔录中。庭审结束时,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法官这么快就帮我们解决了难题,解决了路途遥远难以到庭的困难,真是我们的贴心法庭呀。”

  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至2019年7月,全州法院共办理双语案件1300余件,占总收案比例的4%左右。州中院本级审理双语案件998件,占总收案的18%左右。其中,涉及刑事、民商事等案件35件,确认外国法院判决案件664件,在中院起诉离婚的涉外案件201件,其他涉外民商事案件98件。

  便利朝鲜族群众学法用法

  为了方便朝鲜族群众学法用法,延边州法院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坚持把以案释法、日常普法与双语法律知识普及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各族群众学法、遵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朝鲜族群众学习和掌握法律提供多渠道服务。

  在审理和执行案件中,引导当事人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参加诉讼,有意识地就案讲法,普及双语法律常识,同时,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宣传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普及双语法律常识,达到“办好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近年来,两级法院法官们自编自演的《老两口打官司》《执行老赖奇遇》《孝顺》等民族特色的节目,深受朝鲜族群众的欢迎。法官们还定期送法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为广大朝鲜族群众学习双语法律常识提供了精准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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