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昭苏法院:把司法温暖送到各族群众身边
2019-08-29 14:10:2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书林 道那 李姗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昭苏县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结合辖区实际,深入偏远牧区开展巡回审判,打通为民司法的“最后一公里”。今年至今,该院巡回审理案件60件,调解撤诉方式结案52件,调撤率达86.66%。同时主动为基层提供法律咨询336人(次), 司法更加贴近、惠及各族群众。

  昭苏县地处祖国边陲,位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西南部,与哈萨克斯坦接壤。这里属于大陆性温带山区半干旱半湿润冷凉气候,冬长夏短,全年无霜期平均只有98天。昭苏县人民法院针对农牧民生活生产条件受限和牧民群众居住分散的特点,整合审判资源,在交通不便、路途偏远的农村和牧区深入开展巡回审判。农忙和冬闲,巡回法庭实行流动办案,就地开庭、尽快调解,尽量做到即时结案。开庭前一周,将庭审的时间、地点告知基层,便于邀请基层“两委”干部、代表委员、人民陪审员以及德高望重的各族群众共同参与,充分发挥他们贴近群众、了解民情、便于沟通的优势,力求取得巡回审判的最佳效果。

  昭苏县人民法院坚持司法服务与保障辖区发展大局,结合该县开展的“全域旅游、全民兴旅”的发展战略,昭苏县人民法院成立旅游巡回法庭,启动旅游纠纷化解绿色通道。通过依法妥善快速审理旅游纠纷,保障旅客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为昭苏县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昭苏县人民法院昭苏县人民法院今年初,院党组提出“便利群众全覆盖”,每月初定期赶赴偏远的察汗乌苏下村和巴尔格勒津村巡回审理案件,秉持惠民司法,方便各族群众。巡回办案的同时,普法进偏远农村和牧区、入农户入帐篷,广泛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在农村(牧区)夜校开设“法律讲堂”,选择与农牧民息息相关的婚姻、借贷、牲畜买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牧区草场纠纷等案件,以案讲法、据案释法。进入寒冬,顶风冒雪远赴牧民居住的“冬窝子”,把人民司法的温暖送到各族群众身边。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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