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图为2005年,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组到郴州中院进行案件质量评查。
右图为2012年,郴州两级法院部分干警交流审判管理的情况。资料图片
审判管理不是一个容易活儿。
2001年,我任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室副主任。那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案件质量检查方案》,郴州中院成立了单独建制的审判流程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机构。因为我对《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中提出的审判方式改革饶有兴趣,院党组决定让我兼任筹建中的流程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踏进足来,方知道难。
我们用了半个月的时间才弄清楚全院的未结案件底数。接下来,着手制订流程运转工作规范,把三大诉讼法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中关于案件节点期限的规定以图表形式汇总成册,形成对未结案件日催办、周督办、月通报制度,案件的审执工作逐渐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2002年初,我被任命为案件质量评查小组主任。在当时外部缺乏先例、内部难以理解的环境下,办案人员大多认为案件质量评查是“发动群众斗群众”,很是抵触,质量评查工作存在很大的阻力。
为此,我提出“服务审判”和“认真评查案件,友善指出问题,构建沟通平台,促进审判工作”的思路,最终我们团队以真诚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办案人员对评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08年,根据《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2004-2008)》提出的改革和完善司法审判管理的目标,郴州中院设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我改任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同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颁行,郴州中院院党组决定将2009年定为“审判管理基础年”,在全市法院开展案件质量与效率、化解矛盾纠纷的五项竞赛,并在中院各部门推行岗位目标绩效考核,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这一系列工作的具体实施。
为了构建全员参与全程监控的审判管理立体网络,我们与干警们面对面沟通,寻找破解对策;通过《司法大讲堂》,与全市法院干警交流心得;给初入法院的干警授课,传播案件质量与效率的理念;编印《审判质效标准化管理手册》,增强干警审判执行提质效的意识……审判管理的星星之火逐渐燎原。
但2009年底绩效考核时,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直观凸显出来:流程管理、案件评查各有数据,既不联通又无法对应,数出多门,评价口径多元……为了准确评估审判工作,我们一项项数据核对、录入、反馈,连续加班,整个团队累得人仰马翻。
这样的“刀耕火种、手脚并用”的体验促使我们思考管理的转型升级。很快,我们启用了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使数据对接、共享、案件从“进口”到“出口”的全流程监控由理想变为现实。2014年,又推行起电子卷宗和裁判文书纠错系统。一次次信息化成果的运用,使审判管理如虎添翼。
如今,郴州全市两级法院以审判管理为抓手,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在省市多项考核中数次名列前茅。回首这些年的审判管理工作实践,我们一直把审判管理当做一项事业,以负责任、敢担当的作风,致力于做有思想、有温度、有情怀的审判管理。经历那些激情燃烧的岁月,我为自己有幸成为这些改革的见证者、亲历者和实践者而倍感骄傲和自豪!
(许素萍系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