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公平正义的时代交响

2019-09-03 08:57:4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阳
 

  开栏的话:

  春华秋实何寻常,如椽巨笔著华章。金秋十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将迎来70周年华诞。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暨最高人民法院建院70周年,人民法院报于9月3日起推出“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司法华章”专栏,通过系列综述报道,全面展示70年来人民司法事业各方面取得的辉煌成就。

  系列报道通过挖掘详实史料、梳理历史脉络,回顾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取得的飞速进展和喜人成效,重温时代变迁中法院人锐意改革、砥砺前行的奋斗历史,反映70年来人民法院推动法治进步的伟大实践和宝贵经验,讴歌70年人民司法事业为捍卫公平正义谱写出的华美乐章,营造共庆祖国华诞、共创美好未来的浓厚氛围。

  2002年3月21日,人民大会堂的巨幅山水画前,42名首批中国大法官分三排站立,身着黑色的“2000式法袍”。

  这不是一次简单的换装。从军警式制服到西装式文官制服,折射的正是司法审判方式的实质性变革。

  七十载岁月更替,改革精神一脉相承。

  从审判方式改革到司法改革,从司法体制改革到全面深化改革;从试点探索到全面铺开,从夯基垒台到立柱架梁,人民法院始终挺立在时代潮头,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勇气涉险滩、闯难关,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

  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上,跨越世纪的司改画卷正雄健铺展,公平正义的时代交响在神州大地回荡。

  运筹

  不改革没有出路

  任何社会变革总是思想先行。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会议提出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在无数人心中激起层层波澜。

  彼时的中国,刚刚结束长达10年的“文革”。国家司法制度遭到严重破坏,法院工作陷入停顿,人们期待法治春天的到来。

  1988年7月,第十四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召开。这一在人民司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会议,发出了“以改革总揽全局”的动员令。

  穿越岁月的风霜,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4号的中国法院博物馆里,静静陈列着1999年至今的五个《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面对挑战,人民法院不改革没有出路”,“一五”改革纲要开篇语让无数参观者驻足凝视。

  改革,不是锦上添花的点缀,而是破釜沉舟的背水一战。

  从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基本方略,第一次鲜明提出“推进司法改革”,到党的十六大提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再到党的十七大作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战略部署,改革,已从人民法院的自身工作上升为党的主张,凝聚为党的意志。

  闸门一旦打开,会爆发出怎样惊人的力量?

  200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复核权,结束了部分死刑案件核准权下放26年的历史,成为“中国司法变迁的一个颇具象征意义的符号”。

  “二五”“三五”改革纲要,提出了司法改革不同阶段的目标、原则和任务,进行了多达80项改革——

  以纠问式审判方式终结和突出庭审为标志,审判方式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以民事、行政两大证据规则出台为标志,证据制度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以立案、审判、执行、监督分立为标准,大民事审判格局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然而,历史的发展从来不是一条直线。司法改革成就瞩目,但司法不公、司法腐败、司法公信力不足等“拦路虎”“绊脚石”依然横亘在面前,人民法院亟待从体制机制上揭开革故鼎新的改革新篇。

  笃行

  探寻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改革之路

  立案,群众诉讼的第一道关口,也是当事人和法院之间一道深深的“鸿沟”。

  改,在社会矛盾愈发突出的态势下,将会有大量案件涌入法院,法官的压力不言自明;

  不改,人民群众的诉权就得不到有效保障,对公正的获得感就会大打折扣。

  “有案必立,有诉必理”。2015年5月1日,一场最坚决的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法院拉开帷幕。仅一个月,全国法院立案数增幅近三成,当场立案率逾九成。

  “我们已经把立案难这顶帽子,扔进历史的垃圾堆。”壮士断腕之后,留下的是人民法院自信的声音。

  与当年“摸着石头过河”不同,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伟大实践,以党的十八大为里程碑,行进在复兴之路上的中国,进入全新的“法治时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许多过去未能实现的改革设想,在这一时期纷纷启动。一些重要领域的“绊脚石”成堆被搬走,一些关键环节的“肠梗阻”纷纷被突破,一块块不敢碰、不敢啃的“硬骨头”陆续被砸开。

  “四梁八柱”拔地而起——

  全国法院12万余名员额法官集中在审判一线,符合司法规律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

  98%以上的案件由独任法官、合议庭直接签发裁判文书,“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正在成为现实;

  省级以下法院“人财物统管”逐步落实,司法“地方化”难题得到有效破解。

  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精准发力——

  以审判为中心,一批重大冤错案件得以依法纠正;

  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推进庭审实质化,法庭成为展示公平正义的“殿堂”。

  组织机构改革亮点纷呈——

  最高人民法院六个巡回法庭相继挂牌,跨行政区划法院、知识产权法院、互联网法院设立,公平正义得以厚植。

  从83.68%到94.77%,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赞成率一次次创下历史新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仅刻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院墙上,更深深烙在亿万人民的心里。

  跨越

  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焕发出生机和活力

  2019年第一天,在人们期待的目光中,崭新的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牌子映入眼帘。

  “这是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正的重大举措,在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社会舆论如此评价。

  新时代,改革开放事业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改革由点向面拓展,由易向难挺进,由分向合转变,复杂性、艰巨性、敏感性更加突出,全面深化改革进入了新阶段。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政法系统要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政法机构职能体系。”2019年初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中国改革开放的恢宏画卷上标注出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崭新时代方位。

  这是考题,更是机遇。

  统筹规划,精密部署,督导评估,最高人民法院总揽全局,用钉钉子的精神,不断破解改革进程中的难题。

  ——上海金融法院正式挂牌,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相继成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司法机构职能体系渐行渐近。

  ——“五五”改革纲要发布,一系列配套文件出台,在更高起点上谋划未来五年的改革创新举措,刀刃向内,入额办案、办案担责、有责追究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正在形成。

  ——移动微法院、24小时自助法院、在线调解新模式……一个个不断涌现的基层创新,激荡新时代最活跃的改革因子。

  ——全国55%以上的法院实现网上直接立案、47%以上的法院实现网上预约立案、51%以上的法院实现电子送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跃然如见。

  追求正义不止步,司法改革无穷期。

  新的时代方位,标注新的改革起点。新起点再出发,秉承共同的梦想和信念,一条公平正义的光明坦途正在向世界延伸,向着未来拓展……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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