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中院出台意见 为乡村振兴提供司法保障
2019-09-02 10:12:02
 

    中国法院网讯 (朱峻锋)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更加充分地发挥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近日,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3部分15点,以统一思想认识、发挥职能作用、完善体制机制为主线,围绕服务打造富裕乡村、平安乡村、美丽乡村、和谐乡村、法治乡村、文明乡村六大目标,提出了建立健全“三治融合”、“多元化解”体制机制,加强和改进能力建设、基层信息化建设、人民法庭建设、法院队伍建设等一系列既管当下、又利长远的重要举措,将为打造与世界对话的国际瓷都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了解,该《意见》严格按照中央、江西省委省政府、景德镇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在深入总结法院工作、涉农案件及其他相关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初稿,并广泛征求了意见建议。该《意见》的制定立足于群众利益、集中了群众智慧、回应了群众诉求,体现了景德镇法院的工作特色。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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