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禹会:执行联动显威力 高效扣划拆迁款
2018-08-31 16:04:28
中国法院网讯 (陈琛 李恒)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在“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中,建立、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日前,在禹会区长青乡政府的大力协助下,成功扣划一笔被执行人的拆迁补偿款,一起耗时一年多的民间借贷纠纷得以了结。
李某甲、李某乙系父子关系,2016年元月,李某甲、李某乙以资金周转为由,向黄某某借款1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约定月息2分。因李某甲、李某乙到期未支付借款本息,黄某某诉至法院。2017年8月16日,禹会区法院判决被告李某甲、李某乙支付原告黄某某借款本金1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判决书生效后,因李某甲、李某乙依然拒绝支付,黄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禹会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甲、李某乙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状况,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后申请人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李某甲、李某乙名下房屋已经拆迁,拆迁补偿款还未到位。2018年5月22日,执行法官前往禹会区长青乡人民政府,确认了该事实,并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长青乡政府出具回执承诺在补偿款到账后通知法院。2018年8月2日,执行法官接到长青乡政府电话,得知拆迁补偿款即将到账,迅速前往银行将收款账户予以冻结,近日将款项成功扣划,案件全部执结。
李某甲、李某乙系父子关系,2016年元月,李某甲、李某乙以资金周转为由,向黄某某借款1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约定月息2分。因李某甲、李某乙到期未支付借款本息,黄某某诉至法院。2017年8月16日,禹会区法院判决被告李某甲、李某乙支付原告黄某某借款本金1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判决书生效后,因李某甲、李某乙依然拒绝支付,黄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禹会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甲、李某乙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状况,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后申请人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李某甲、李某乙名下房屋已经拆迁,拆迁补偿款还未到位。2018年5月22日,执行法官前往禹会区长青乡人民政府,确认了该事实,并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长青乡政府出具回执承诺在补偿款到账后通知法院。2018年8月2日,执行法官接到长青乡政府电话,得知拆迁补偿款即将到账,迅速前往银行将收款账户予以冻结,近日将款项成功扣划,案件全部执结。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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