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等死”7年后复查未患艾滋病 怒告疾控中心
2017-12-07 10:33:42 | 来源:央广网 | 作者:李昊 赵初楠 白杰戈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四川成都的钟先生在“等死”七年后,发现自己并没有患上绝症。钟先生说,2009年婚检时,成都市疾控中心向他出具了HIV抗体检测报告单,报告显示,钟先生的HIV抗体呈阳性,HIV就是艾滋病病毒。
钟先生说,得知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后,自己万念俱灰,选择了放弃治疗,但2015年底再次去医院检查后的结果却显示,HIV抗体为阴性,自己并没有患上艾滋病。时隔七年,在没有进行任何治疗的情况下,却出现了截然不同的检测结果,实在让人想不明白。这期间钟先生都经历了什么?当初的检测是否存在问题?
2009年“五一”前,钟先生的血液样本经成都市疾控中心送检,被四川省疾控中心检测为HIV抗体阳性。钟先生介绍:“当时他们给我出了证明后,我觉得是成都市疾病防控中心给出的证明就没有怀疑。”
钟先生说,得知患病后一度一蹶不振,家人和朋友也纷纷远离了自己,尽管街道医院能够免费提供药品,但万念俱灰的他还是选择了放弃治疗。“一次药都没吃过,得了这种病还吃什么药,没抱希望。”
钟先生告诉记者,此后的七年里,他没有进行过任何治疗,身体也没有出现过任何异常,2015年12月经再次检测后,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实验医学科向他出具了HIV抗原抗体复合检测为阴性的报告,此时的他并没有感染病毒。面对和七年前截然相反的检测结果,钟先生曾多次去成都市和四川省疾控中心讨要说法,“当时我先去找的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给我的回答是,不该去找他们,该去找省疾控中心。我去省疾控中心之后,他们把我09年的血样重新拿出来检测了,检测之后发现是阳性,省疾控中心让我回去找市疾控中心。我拿着华西医院的阴性结果报告去市疾控中心时,他们开始不相信,想亲自再给我做一次血样检查,约的当天下午,市疾控中心的人到金牛区疾控中心重新给我做的血样检查。”
据钟先生代理律师、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阳九提供的《成都市金牛区疾控中心HIV抗体筛查报告》复印件记载,2016年1月26日检测出来的结果是HIV抗体阴性。
钟先生告诉记者,讨要说法无果后他选择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欧阳九介绍,他们已于本月5日向被告所在地的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申请。起诉书中将当年送检钟先生血样的成都市疾控中心列为第一被告,将对化验结果盖章确认的四川省疾控中心列为第二被告。诉讼请求主要涉及要求相关部门恢复原告钟先生的名誉,和赔偿其相关损失。“要求被告在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卫生行政部门艾滋病检测网络中更改原告艾滋病的错误登记信息;两被告在省级以上纸质媒体和网络媒体向原告书面认错、赔礼道歉,恢复原告的名誉,确认原告没有患艾滋病;赔偿给原告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四川省疾控中心坚持自己09年的检测没错,七年后再次抽血化验的结果却又与七年前完全不同。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完全相反的检验结论?是真的出现了“艾滋病”自愈的奇迹?还是检测出了问题?
钟先生说,从2009年“确诊”到2015年发现疑似被误诊的七年间,他每年都在金牛区疾控中心做检查,但检测过程并不顺利。这也是2015年他去华西医院做检查的原因。“金牛区帮我做检查抽血时,他们每次都没给我抽出来。”
一般来说,在艾滋病检测中,如果HIV抗体一项检测为阳性,则意味着患者感染了艾滋病病毒。那么,会不会存在艾滋病在钟先生身上“自愈”的奇迹呢?世界卫生组织艾滋病合作中心主任徐克沂介绍:“艾滋病检测一是检测病毒,一是检测抗体,艾滋病人抗体永远是阳性的。”
而在钟先生的代理律师欧阳九看来,问题可能出在了检测环节上,“第一,成都市疾控中心艾滋病检测单上是四川省疾控中心盖了章,确认他有艾滋病,这个事实是确认的。第二,在华西医大,四川大学华西医大出具的血清检验报告单,检验时间是2015年12月25日,认为它是阴性。按照现在的认知,艾滋病不能痊愈。钟啸伟没有得过艾滋病,但他得到了艾滋病的诊断报告,我们认为至少疾控中心是有过错的。”
对于代理律师的上述意见,中国之声记者昨晚致电成都市和四川省疾控中心试图求证,但截至发稿,尚未得到明确答复。而钟先生则对中国之声记者表示,他的诉求其实很简单,“其实不是什么赔偿不赔偿的,这么些年我过的很惨,我只希望能给我个解释。”
另据钟先生代理律师提供的《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先行调解告知书》复印件记载,法院已于本月5日收到了钟先生的起诉状,将组织双方进行先行调解,调解期限为30天,若调解无效,则转入诉讼程序。有关事件的进一步进展,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钟先生说,得知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后,自己万念俱灰,选择了放弃治疗,但2015年底再次去医院检查后的结果却显示,HIV抗体为阴性,自己并没有患上艾滋病。时隔七年,在没有进行任何治疗的情况下,却出现了截然不同的检测结果,实在让人想不明白。这期间钟先生都经历了什么?当初的检测是否存在问题?
2009年“五一”前,钟先生的血液样本经成都市疾控中心送检,被四川省疾控中心检测为HIV抗体阳性。钟先生介绍:“当时他们给我出了证明后,我觉得是成都市疾病防控中心给出的证明就没有怀疑。”
钟先生说,得知患病后一度一蹶不振,家人和朋友也纷纷远离了自己,尽管街道医院能够免费提供药品,但万念俱灰的他还是选择了放弃治疗。“一次药都没吃过,得了这种病还吃什么药,没抱希望。”
钟先生告诉记者,此后的七年里,他没有进行过任何治疗,身体也没有出现过任何异常,2015年12月经再次检测后,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实验医学科向他出具了HIV抗原抗体复合检测为阴性的报告,此时的他并没有感染病毒。面对和七年前截然相反的检测结果,钟先生曾多次去成都市和四川省疾控中心讨要说法,“当时我先去找的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给我的回答是,不该去找他们,该去找省疾控中心。我去省疾控中心之后,他们把我09年的血样重新拿出来检测了,检测之后发现是阳性,省疾控中心让我回去找市疾控中心。我拿着华西医院的阴性结果报告去市疾控中心时,他们开始不相信,想亲自再给我做一次血样检查,约的当天下午,市疾控中心的人到金牛区疾控中心重新给我做的血样检查。”
据钟先生代理律师、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阳九提供的《成都市金牛区疾控中心HIV抗体筛查报告》复印件记载,2016年1月26日检测出来的结果是HIV抗体阴性。
钟先生告诉记者,讨要说法无果后他选择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欧阳九介绍,他们已于本月5日向被告所在地的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申请。起诉书中将当年送检钟先生血样的成都市疾控中心列为第一被告,将对化验结果盖章确认的四川省疾控中心列为第二被告。诉讼请求主要涉及要求相关部门恢复原告钟先生的名誉,和赔偿其相关损失。“要求被告在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卫生行政部门艾滋病检测网络中更改原告艾滋病的错误登记信息;两被告在省级以上纸质媒体和网络媒体向原告书面认错、赔礼道歉,恢复原告的名誉,确认原告没有患艾滋病;赔偿给原告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四川省疾控中心坚持自己09年的检测没错,七年后再次抽血化验的结果却又与七年前完全不同。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完全相反的检验结论?是真的出现了“艾滋病”自愈的奇迹?还是检测出了问题?
钟先生说,从2009年“确诊”到2015年发现疑似被误诊的七年间,他每年都在金牛区疾控中心做检查,但检测过程并不顺利。这也是2015年他去华西医院做检查的原因。“金牛区帮我做检查抽血时,他们每次都没给我抽出来。”
一般来说,在艾滋病检测中,如果HIV抗体一项检测为阳性,则意味着患者感染了艾滋病病毒。那么,会不会存在艾滋病在钟先生身上“自愈”的奇迹呢?世界卫生组织艾滋病合作中心主任徐克沂介绍:“艾滋病检测一是检测病毒,一是检测抗体,艾滋病人抗体永远是阳性的。”
而在钟先生的代理律师欧阳九看来,问题可能出在了检测环节上,“第一,成都市疾控中心艾滋病检测单上是四川省疾控中心盖了章,确认他有艾滋病,这个事实是确认的。第二,在华西医大,四川大学华西医大出具的血清检验报告单,检验时间是2015年12月25日,认为它是阴性。按照现在的认知,艾滋病不能痊愈。钟啸伟没有得过艾滋病,但他得到了艾滋病的诊断报告,我们认为至少疾控中心是有过错的。”
对于代理律师的上述意见,中国之声记者昨晚致电成都市和四川省疾控中心试图求证,但截至发稿,尚未得到明确答复。而钟先生则对中国之声记者表示,他的诉求其实很简单,“其实不是什么赔偿不赔偿的,这么些年我过的很惨,我只希望能给我个解释。”
另据钟先生代理律师提供的《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先行调解告知书》复印件记载,法院已于本月5日收到了钟先生的起诉状,将组织双方进行先行调解,调解期限为30天,若调解无效,则转入诉讼程序。有关事件的进一步进展,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龙江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