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树江:以国家立法形式为破解“执行难”提供制度支持与保障
2018-03-08 17:38:50
中国法院网讯 (韩绪光) “造成执行难的深层原因在于社会信用体系的缺失”3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做客最高人民法院网、中国法院网联合推出的两会“大法官访谈”节目时表示。
王树江表示,立案登记制之后,案件大幅度增长,这背后一方面说明了经济活动活跃,这是一个好的现象。另一方面,也存在着社会信用不佳的隐患,因为在大量的案件中,60%以上是民商事案件,在这个过程中,包括恶意违约、合同欺诈的现象都存在。
与网友互动时,王树江透露,此次两会,他提交了关于推动全国社会信用立法的建议。
王树江介绍,法院的生效判决作出之后,部分被执行人想方设法地规避、逃避执行、转移债务,造成了社会信用不佳。有些人也确实在失信过程中获得了一些利益,助长了有些人的失信行为,也加剧了法院执行难,并且妨碍从根本上解决。
“有必要以国家立法的形式,为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破解“执行难”提供制度支持和保障。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也节省司了法资源。”王树江说。
王树江表示,立案登记制之后,案件大幅度增长,这背后一方面说明了经济活动活跃,这是一个好的现象。另一方面,也存在着社会信用不佳的隐患,因为在大量的案件中,60%以上是民商事案件,在这个过程中,包括恶意违约、合同欺诈的现象都存在。
与网友互动时,王树江透露,此次两会,他提交了关于推动全国社会信用立法的建议。
王树江介绍,法院的生效判决作出之后,部分被执行人想方设法地规避、逃避执行、转移债务,造成了社会信用不佳。有些人也确实在失信过程中获得了一些利益,助长了有些人的失信行为,也加剧了法院执行难,并且妨碍从根本上解决。
“有必要以国家立法的形式,为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破解“执行难”提供制度支持和保障。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也节省司了法资源。”王树江说。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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