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五年审结破产案525件
化解破产企业债务近700亿
2016-09-28 18:20:57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傅煜
  近年来,受经济下行、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湖南法院破产案件收案量逐年增长。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8日对外通报称,自2011年以来,湖南各级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728件,审结525件,已结案件涉及企业资产总额124.32亿元,依法化解破产企业债务683.76亿元,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84.12万人。

  据湖南高院审委会委员、民二庭庭长王建林介绍,五年来,湖南法院破产案件收案量呈现出从缓慢增长到快速上升趋势,尤其是今年前8月新收案量同比增幅高达92.7%。与此同时,与破产企业有关的债权确认纠纷、破产企业财产清收纠纷、职工权益纠纷等衍生诉讼也相应增加,2011年以来湖南全省法院受理破产衍生诉讼案件2132件,年均增长率达30%。

  王建林表示,从近五年受理的破产案件来看,虽然破产清算案总量仍然最多,但破产重整案件占比不断加大,从2011年的5.06%增至2015年的15.47%。一大批企业通过破产重整程序改善管理、更新技术,从而恢复生机,实现盈利。此外,破产和解案件也从无到有,法院通过破产和解程序使这些企业获得了债权人谅解,从而缓解了企业债务压力,赢得了生存空间。

  随着湖南上一轮国企改革改制进入收尾阶段,该省破产企业开始从以国有企业为主转向以民营企业为主,涉及钢铁、建筑、房地产、纺织、陶瓷、花炮制造、农产品加工、矿产等多个行业。2013年以来,因为房地产市场变化,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数量明显上升。

  在依法开展破产案件审理工作中,湖南各级法院充分发挥破产程序在清理“僵尸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方面的积极作用,努力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如处理好依法受理和有序退出的关系,注重对破产重整企业的精准识别,按“分类评估,因企施策”原则,对资金链断裂、经营管理不善,但市场前景广阔,通过技术或管理革新可以盘活的企业,积极通过破产重整、和解等方式帮助企业重生;重视与政府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发挥政府在安置职工、维护稳定、引入战略投资人、政策帮扶等方面的优势,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稳定风险等。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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