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受理最后一批计划内破产案
2004-06-09 08:46:25
     中国法院网讯 (高坡)  近日,有着八十年历史的上海五和针织二厂因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不得不向上海市普陀区法院申请破产,该院已立案受理。今年是上海实施计划内国有企业破产的最后一年,五和针织二厂破产案是上海法院最后一批列入国家计划的破产案件之一。

   据统计,近三年来,上海法院受理的超过90%的破产案件为未列入国家计划的。实际上,此类案件已经成为上海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重点。最近,又一家历史悠久的老牌企业上海华通开关厂申请破产案由该市静安区法院受理,该案亦属未列入国家计划的破产案件。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企业优胜劣汰已渐显规律。作为“鹅”牌产品的生产厂,上海五和针织二厂是一家创建于1924年的老企业,在计划经济时代为国家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曾几何时,“鹅”牌产品家喻户晓,畅销全国,并连续几十年出口美国、澳大利亚、东南亚各国等海外市场。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五和针织二厂未能及时调整策略,生产经营连年亏损,最终陷入绝境。据相关审计资料显示,截至2004年1月31日,五和针织二厂资产总额2,423.45万元,负债总额15,415.17万元,资产负债率高达610.88%。这家老企业不得不申请破产。

  由于五和针织二厂资产负债率高,债权、债务数额巨大,加之破产财产变现难度较大,此案的审理工作比较复杂。法院将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债权追讨、资产变现等方面的作用,依法维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以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的经济秩序。目前,该案的审理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为配合若干试点城市的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企业优胜劣汰机制,1994年国务院采取一项阶段性措施——计划内国有企业破产。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加强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计划经济的痕迹逐渐消失,计划内企业破产的做法将永远退出历史舞台。法院破产审理的对象将越来越多地集中到那些不堪市场经济竞争而被淘汰的企业上。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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