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县法院审理破产案“无震荡”
2004-03-03 17:03:19
     中国法院网讯 (王晓东 孙国丽)  河南省陕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开展企业破产案件审理,平等保护每一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截至今年2月,共受理破产案件12件,审结5件,安置破产职工2000余人,实现破产案件“无震荡”,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审理破产案件中,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稳定意识,将破产案件的审理同稳定工作、信访工作紧密挂钩,做到审结一案,稳定一片。法官因案施策,严格依法办案,加强对破产清算组的监督指导,对各个破产清算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规则,规范清算组的行为。该院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多方协调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工作,确保职工工资等款项如数发放。法官还经常深入企业职工中,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发现不稳定或不安定因素的,及时做好思想疏导工作,避免了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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