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法院强化破产案件审理
2004-06-15 16:38:4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胡佳佳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以规范审判程序,加大改革力度为着力点,不断强化破产案件审理,拓宽审判工作的向前、向后、向外延伸渠道,有力地促进了辖区经济的健康发展。1998年以来,该院共审结破产案件37件, 审结标的额49000余万元。通过对破产案件的审理,新设企业24家,刺激引导投资7000余万元,引进外资5000余万元,创造新的就业岗位1100余个。

  如何审理好破产案件,做到既维护社会稳定,又促进经济发展是摆在法院面前的新课题。渝水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中,全方位构筑服务渠道,使案件能积极稳妥地得以处理。立案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申请破产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作出全面审计,并召集由破产申请人、债权人及社会各界专业人员等参与的破产案件听证会,增加破产案件立案的透明度。案件审理中,不单纯为破产而进行审理,而是以“破”促“立”,“破”“立”结合的审判方针,注重加大将企业破产财产转化为招商资源的工作力度,引进更多的外商及民间资金,衍生更多的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

  在审理破产案件时,该院还积极延伸审判的服务功能,在企业主管部门和辖区重点改制企业中建立法律服务联系点,帮助企业职工树立正确的企业改制观,同时积极与政府等部门联系,争取社会各部门对法院破产案件的支持。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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