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召陵法院“三到位”高效审执涉农案件
2014-11-27 11:05:52
中国法院网讯 (吴楠 陈广兴) 今年以来,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审理实行“三到位”,执行实行“三优先”。据统计,截至目前,该院今年共审结涉农案件680件,其中经调解或撤诉的580件,调撤率85%;和解执行涉农案件54件,执行标的到位100多万元。
审理实行“三到位”,一是服务到位。该院对涉农案件开辟“绿色通道”,集中时间、人员开展专项巡回审判,实行“假日法庭”、“巡回法庭”、“田头法庭”,对涉农案件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二是释法到位。强化法官的释明权。即通过发问、指导等方式以澄清或落实当事人所主张的某些事实,以引导和协助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和主要证据进行有效和积极辩论的权力,以此来救济当事人在举证和质证过程中存在的能力上的不足或缺陷。三是调解到位。积极建立庭前、庭中、庭审三个调解环节,综合运用包括法律、道德、伦理、情理在内的立体解决方式,力求调解结案。
执行实行“三优先”,对涉农执行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安排执行庭骨干人员介入;对困难申请执行人,优先安排执行救助基金。让申请执行人及时感受到司法温暖。同时,严格规范管理,开展涉农案件专项集中执行“风暴”。
审理实行“三到位”,一是服务到位。该院对涉农案件开辟“绿色通道”,集中时间、人员开展专项巡回审判,实行“假日法庭”、“巡回法庭”、“田头法庭”,对涉农案件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二是释法到位。强化法官的释明权。即通过发问、指导等方式以澄清或落实当事人所主张的某些事实,以引导和协助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和主要证据进行有效和积极辩论的权力,以此来救济当事人在举证和质证过程中存在的能力上的不足或缺陷。三是调解到位。积极建立庭前、庭中、庭审三个调解环节,综合运用包括法律、道德、伦理、情理在内的立体解决方式,力求调解结案。
执行实行“三优先”,对涉农执行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安排执行庭骨干人员介入;对困难申请执行人,优先安排执行救助基金。让申请执行人及时感受到司法温暖。同时,严格规范管理,开展涉农案件专项集中执行“风暴”。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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