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法院强化涉农案件执行维护农民权益
2013-03-07 15:40:02 | 来源:中国法院网北流频道 | 作者:苟华林
“一年之计在于春”,眼下,随着天气逐渐转暖,农户们也开始春耕备耕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人民法院“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结合法院实际,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为抓手,以“为农、护农、助农”为重点,采取“三个三”措施,加大对涉农案件的执行力度,保证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辖区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个“专门”。即从执行干警中指定专门执行人员,成立专门“涉农案件执行小组”,建立涉农案件专门台账,查根摸底,确保执行力量,提高执行效率。
三个“优先”。即对于涉农案件采取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充分保障农民利益、服务群众春耕生产。
三个“强化”。强化对涉农执行案件当事人的细心疏导,做好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强化宣传力度,加强法制宣传和普法活动;强化联动执行,利用各乡、镇、村干部熟悉当地风土人情的优势,采取联动执行机制,对涉农纠纷执行案件优先执行,对已经执行到位的资金及时通知当事人领取并按时发放,保证农民不因诉讼而延误春耕生。
三个“专门”。即从执行干警中指定专门执行人员,成立专门“涉农案件执行小组”,建立涉农案件专门台账,查根摸底,确保执行力量,提高执行效率。
三个“优先”。即对于涉农案件采取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充分保障农民利益、服务群众春耕生产。
三个“强化”。强化对涉农执行案件当事人的细心疏导,做好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强化宣传力度,加强法制宣传和普法活动;强化联动执行,利用各乡、镇、村干部熟悉当地风土人情的优势,采取联动执行机制,对涉农纠纷执行案件优先执行,对已经执行到位的资金及时通知当事人领取并按时发放,保证农民不因诉讼而延误春耕生。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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