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对62起涉农案件86名被告人集中宣判
2010-04-23 09:55:36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周立权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2日通报,吉林省各级法院对62起涉农案件的86名被告人进行了集中公开审判。在春耕生产之际,吉林省打击涉农犯罪专项行动正式打响。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3月至2009年3月间,被告人邵阁宽、蔡现国等11人先后在农安县和长春市的朝阳区、宽城区等处盗窃变压器数台,并造成数次停电,盗窃后将拆解下来的变压器铜芯低价卖出。邵阁宽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54万余元、蔡现国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46万余元。
法院认为邵阁宽等人盗窃变压器等涉农物资,严重影响农村生产、生活,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7万元;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蔡现国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78万元;其余涉案人员也被判刑。
抚松县人民法院因被告人李伯贤在农村居民区内放火焚烧他人财物,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吉林省各级法院还对另外60起涉农案件进行了宣判。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刘洪宇说,吉林省是农业大省,依法打击各类涉农犯罪,是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社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3月至2009年3月间,被告人邵阁宽、蔡现国等11人先后在农安县和长春市的朝阳区、宽城区等处盗窃变压器数台,并造成数次停电,盗窃后将拆解下来的变压器铜芯低价卖出。邵阁宽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54万余元、蔡现国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46万余元。
法院认为邵阁宽等人盗窃变压器等涉农物资,严重影响农村生产、生活,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7万元;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蔡现国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78万元;其余涉案人员也被判刑。
抚松县人民法院因被告人李伯贤在农村居民区内放火焚烧他人财物,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吉林省各级法院还对另外60起涉农案件进行了宣判。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刘洪宇说,吉林省是农业大省,依法打击各类涉农犯罪,是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社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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