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诉前送达地址确认机制
合肥高新法院道路交通案零公告送达
2014-03-23 09:17:0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瑞平 李魁 张友国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建立道路交通案诉前送达地址确认机制半年多以来,实现道路交通案“零公告”送达,缩短了审理期限,提高了审判质效。

  为解决道路交通案送达难问题,该院经调查研究,向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大队发出司法建议书。双方经多次联系协商,于2013年7月联合制作了《司法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在高新区率先建立道路交通案诉前送达地址确认机制。该机制利用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行政处理前置的优势,在处理交通事故阶段,由交警敦促事故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并告知其所填写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效力可延续至诉讼阶段。一旦案件进入诉讼程序,法院便可根据事故当事人所填写的地址进行邮寄送达,避免因送达不顺利造成审理周期过长、当事人诉累增加、受害者权益难实现等问题。

  为保障该机制有效运行,该院与交警部门会履行详尽的告知义务,告知当事人应对其所填写的地址真实性负责。诉讼中,对于被告基本信息缺失的案件,法院会指引原告提供诉前由被告在交警部门填写的送达地址确认信息,以此作为诉讼文书送达依据。

  据统计,今年该院累计审理涉及高新区范围内的道路交通案件87件,除了邮寄送达20余件外,其余案件均直接送达。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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