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大局开创新篇章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纪实
2013-10-16 11:02: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晓霞
  2011年8月,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新一届党组班子成员组建以来,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抓住服务全区中心工作这个工作重心,出实招、抓落实、求实效,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竭力为全区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保稳定 加强平安建设

  2013年7月24日,南岸法院在一楼大法庭举行了一场单位受贿案件公开庭审,8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等到场旁听。

  南岸法院刑事审判抓打击犯罪,2012年以来,共受理盗窃、抢夺、抢劫、诈骗、贩毒、故意伤害等各类刑事案件2114件,审结2057件,结案率97.3%。始终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的罪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准确适用非监禁刑,2012年,共对608名被告人适用了非监禁刑。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细化量刑标准、规范情节考量、统一量刑尺度。坚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贯穿于审判工作中,注重审判职能延伸,以“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认真做好帮教工作。重视未成年人犯审理工作,积极引入心理咨询和社会调查纳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完善圆桌审判、判后会见、缓刑考察等制度,实行“一校一法官”,深入全区中、小学校、大学校园,为学生们上好节假日前后的法律课,使在校师生和家长受到法制教育。

    惩“老赖”提升诚信意识

  “有你们撑腰做主,我们就可以放心大胆的出去打工挣钱了,再也不害怕白干活没有工钱。执行法官们不仅仅为我们讨回了工钱,还为我们伸张了正义,主持了公道,这样的恩情我一辈子铭记于心,非常感谢!”南岸区迎龙镇的农民工胡某眼含热泪,深深地鞠了一躬。这是2012年4月15日,南岸法院召开“春雷”集中执行中一起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一幕。

  南岸法院执行工作抓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2012年,共受理执行案件3830件,执结3424件,执结标的额5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90.6%。为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南岸法院积极组织开展“春雷”集中执行活动、集中清理涉金融债权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等,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组织执行法官深入企业、工地、社区发放《维权手册》、《诉讼指南》等2000余份,提高了群众依法维权意识。针对部分当事人诉讼能力不强、有急需用钱的实际情况,南岸法院通过诉讼引导、巡回审判、缓减免交诉讼费、法律援助等多种手段,尽量减少其奔波之苦。开展“春雷”集中执行活动以来,南岸法院共执结执行案件226件,执行标的1564万元,兑现1460万元,其中包括交通事故赔偿费、民工工资等,执行率达93%,对15名未自动履行法定义务的老赖实施了拘留措施,成功办理了10余件难度较大申请执行人为弱势群体的案件,为8名农民工全额执行到30余万元,彰显出司法执行为民最庄严的价值。

  南岸法院创新执行举措,规范执行行为,加强执行协调,坚持执行联动,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及24小时全勤值班制度,严格落实执行工作“四查”措施,注重财产全流程动态化追踪,推行“财产申报令+拘留”措施,加大对抗拒执行的打击力度。

    解纠纷 构筑和谐社会

  目前,南岸法院在全区共设立13个巡回审判站,59个诉讼联系点,72个诉讼联络员,建立起了以诉讼联络员为纽带的辐射全区的便民诉讼网络体系。诉讼联系点主动向当地群众发放诉讼指南、举证指引、诉讼风险告知书、申请执行书样式2000余份,为100余名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为多渠道、多形式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南岸法院大力推行法官巡回立案、就地审判,便民联络员协助立案、调解纠纷、送达文书。选派资深老法官深入村镇、社区,为当地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指导、诉讼答疑、判后释明,开展立案受理、纠纷调解、信访接待等“一站式”服务。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原则,建立诉前调解中心,实行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建立法院、街镇、社区(村)相互协调、配合的调解网络,通过积极开展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引导当事人以调解、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2012年以来,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13455件,调解撤诉率达73%,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3.8%。健全速裁机制,做到“简案快审”,共速裁结案4223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伤残、孤寡、低保等生活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146.5万元,切实为涉诉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促发展 规范经济秩序

  南岸法院积极深入全区重点企业、龙头企业、小巨人企业、重点信息产业中的20余家企业开展法律服务,推行审务进园区、进企业、进工厂等活动,2012年以来,共召开座谈会30余次,组织法律培训8次,提出司法建议50余条,解决实际问题88个。

  南岸法院充分运用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促进产业结构调整,2012年以来,审理涉及企业改制、股东权益、股权交易等各类案件159件。着力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受理买卖、民间借贷、劳务、建筑施工、承包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11113件,审理借贷、保险、信用卡等金融纠纷案件1537件,开辟企业维权“绿色通道”,对国有重点企业、民营骨干企业的复杂疑难案件,抽调优秀法官妥善处理,对微小企业小标的额案件,适用速裁方式快速化解矛盾。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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